長江電力董秘樓堅:新電改下迎新利潤增長點 電力行業兼併重組機會將現
- 發佈時間:2016-01-14 07:5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李春蓮
新電改在2015年逐步發力,在去年年底發佈了新電改六大配套措施,意味著新電改全面啟動。進入2016年,發電企業以及新成立的售電公司都在紛紛佈局,欲在配售電市場分得一杯羹。
長江電力也不例外,從去年開始就開始應對新電改不斷佈局。
同時,去年11月份,長江電力發佈重組公告,此次重組預案涉及的資産總額超過2000億元,股權交易價格約800億元,配套融資241.6億元,是國內資本市場具有重大影響的資産重組。
為此,近日,《證券日報》記者對長江電力董秘樓堅進行了專訪。
《證券日報》:日前,新電改正在步步推進,作為最大的清潔能源上市公司,長江電力在其中有哪些機會?以及哪些挑戰?
樓堅:長江電力在新一輪電改中的機會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提升盈利能力的機會。在電力體制改革中,將逐步建立規範的電力市場,實現競價上網。公司所屬三峽、葛洲壩水電站電價與受電地區平均電價相比,具有一定的競爭力,在電力市場化改革中,以市場為導向,有機會獲得電價提升的空間,提升盈利能力。通過優化行銷策略和加強上下游水庫的聯合調度,獲得收益的提升。二是開展配售電新業務的機會。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將向社會資本放開新增配電業務和售電業務,推行配售電業務資本多元化,為長江電力提供了延伸産業鏈和培育新的利潤增長點的發展機遇。公司將有機會實現發、配、售電一體化,減少業績受來水豐枯變化影響帶來的波動,為公司穩定增長提供更強的保障。三是通過資本市場擴張的機會。長江電力資産優良,負債率低,現金流充足,融資能力強。通過電力市場優勝劣汰的競爭,我國電力行業可能會出現兼併重組機會。
公司面臨的挑戰也主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公司所屬電站大多由國家下達消納方案並核定上網電價。這一機制發揮了良好的作用,充分保障了以水定電,全額消納,為長江電力穩定優良的業績提供了充分的保障。新一輪電改相關配套文件雖將三峽電站等國家計劃納入了優先發電,但隨著電力市場化的不斷深入,也將逐步轉為市場競爭。公司也在提前謀劃和調整、建立適應電力市場化的行銷體系。二是電力需求不旺、供大於求的狀況預計會持續相當長的階段,煤炭價格持續走低,受電省市電價處於下降通道,公司將面臨收益降低的風險和挑戰。三是開拓新業務存在風險和挑戰。目前,我國配售電業務的開展方式和盈利模式仍需探索、研究,配售電市場份額的競爭也會非常激烈。公司將努力開拓新增配售電業務,積累配售電業務的運營經驗。
《證券日報》:從今年1月1日起,下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全國平均每千瓦時降低約3分錢。您覺得電價下調,對公司的影響有哪些?
樓堅: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一部分,在國家的統籌規劃下,與電力體制改革同步推進。電力體制改革的目標之一是努力降低電力成本、理順價格形成機制,逐步打破壟斷、有序放開競爭性業務,讓社會分享改革紅利。在目前電力供大於求的市場環境下,電價降低符合電力市場的變化趨勢和發展規律,與分享改革紅利的電改目標相一致,也將對促進電力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作用。
2015年5月份,國家發改委出臺《關於完善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價格形成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跨省跨區送電由送電、受電市場主體雙方在自願平等基礎上,在貫徹落實國家能源戰略的前提下,按照“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原則協商或通過市場化交易方式確定送受電量、價格,並建立相應的價格調整機制。但電力工業格局的變化將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在實現完全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之前,國家將進一步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和標桿電價體系,使電力價格更好反映市場需求和成本變化。未來,公司電站將根據國家政策安排參與電力體制改革,考慮到公司是大型清潔能源集團,裝機均為清潔、可再生能源,符合國家節能減排的政策導向,在未來市場化競爭中具有一定的優勢。
《證券日報》:據了解,長江電力在此前與不少地方能源平臺合作,對此,公司是有哪些打算?
樓堅:我國資源稟賦特性決定,目前一次能源以煤炭為主,火力發電在未來仍然會長期發揮主要作用。公司通過參股地方電力企業,可以改善單一電源結構,規避單一電源結構對公司業績影響,提升公司抗風險能力,並充分發揮戰略協同效應,提高公司綜合競爭力水準。
公司主要從事水力發電業務,業績受天然來水影響,通過參股湖北能源、廣州控股、上海電力等地方電力企業,可以平滑業績,實現水火互濟。同時公司加強和各級政府在資本運作、項目開發、電力市場行銷等多個領域的全方位戰略協作,特別是在公司電能的重要消納地區,實現了業務和地理區域上互補,在發展戰略和發展方式上契合,以投資為紐帶,促進共同發展。
《證券日報》:此次重組注入的是優質水電資産,但今年以來我國經濟發展放緩,電力需求也有所下降,您覺得在這種形勢下,水電有哪些優勢?
樓堅:在電力需求增速放緩、裝機規模不斷增加的情況下,電力供大於求的形勢將在一段時間內成為常態。火電與水電、常規電源與新能源、地方電源與國家的資源跨省跨區配置等矛盾將更為突顯。國家也正在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力求還原電力的商品屬性。發電企業之間的競爭將加劇,所有發電企業都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但相對其他能源來説,水電具有一定的優勢:一是水電是清潔、可再生能源,符合國家節能減排、低碳發展的戰略,會受到國家能源政策的支援,新一輪電改也將三峽集團及長江電力所屬電站納入優先發電序列。二是水電雖然建設週期長、成本高,但運營成本相對較低,發電的邊際成本小,具有較強的競爭優勢。三是水電具有良好的調節性能,電能品質較好。三峽、葛洲壩、向家壩、溪洛渡電站均是大型電站,是國家西電東送能源戰略的主要能源基地,從規劃開始,就配套規劃送出線路和消納區域,國家能源局以電站電能消納方案的形式明確了其電能消納的相關內容,且納入受電省市的電力電量平衡。綜上,水電特別是國家戰略規劃內的水電較其他能源的優勢明顯。
《證券日報》:長江電力在重組中的高分紅也是一大亮點,公司是出於哪些考慮推出此方案的?
樓堅:本次重組完成後,長江電力承諾:2016年至2020年按每股不低於0.65元現金分紅,按重組預案完成後,長江電力220億股份測算,每年現金分紅不低於143億元,5年累計現金分紅不低於715億元;對2021年至2025年每年度的利潤分配按不低於當年實現凈利潤的70%進行現金分紅。
採用這樣的分紅方案,第一,可以充分挖掘大型水電經營穩定、現金流充沛的特點,向市場充分展現長江電力“資源獨特、低風險、高分紅、穩增長、永續現金流”的優勢,使得重組後公司資産運作效率提升,交易各方能夠充分分享長江電力未來增長收益;第二,倡導價值投資理念,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證監會等四部委《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精神;第三,有助於引入看好長江電力長期發展、具有價值投資理念的優質機構投資人,有利於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提升法人治理水準,促進長江電力規範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