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管公司加力拓展非金融機構“不良”業務
- 發佈時間:2016-01-08 03:59:39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常艷軍
“目前,不良資産化解正面臨新挑戰。”中國信達資産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臧景范在1月7日舉行的銀監會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2010年,銀監會批准中國信達開展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業務試點。中國信達開展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業務典型的操作模式是,對於企業之間存在的逾期往來款項,信達與債權債務企業共同簽訂協議,收購債權的同時,就債權重組達成一致,向債務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援,由債務企業在約定期限內償還債務並支付一定的重組補償費用。
中國信達綜合計劃部總經理梁強説,經過幾年的探索實踐,現在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業務已成信達不良資産核心主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業務能使債務企業得到休養生息的機會,避免企業與企業之間,特別是供應鏈上的信用危機的發生,相當於把風險化解的工作前移。”
據悉,2015年8月,財政部還批准華融、長城和東方3家國有資産管理公司收購、處置非金融機構不良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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