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宣傳反家庭暴力法座談會召開
- 發佈時間:2016-01-07 10:5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7日訊(記者吳佳佳)全國婦聯6日在北京召開《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座談會,就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進行座談交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該部法律在家庭暴力的預防、懲治方面對社會上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了規範,同時還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給予家庭成員、共同生活人員的合法權益以有效地司法保護。
中華女子學院黨委書記李明舜認為,反家庭暴力法表明瞭國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鮮明態度,構建了防治家庭暴力中國模式,是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典範。司法部法制宣傳司副司長劉漢銀錶示,將認真做好反家庭暴力法宣傳的部署和指導,列入七五普法重要內容,納入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年度要點,指導各地各部門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司法執法人員的宣傳,同時加大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力度。
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永外派出所社區民警韓廣義説,反家庭暴力法為基層一線執法人員開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希望對基層執法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幹警正確區分家庭糾紛和家庭暴力,及時依法處理家庭暴力案件;他還建議相關部門儘快出臺指導意見。
北京市豐台區右安門街道玉林東裏一區書記、婦聯主席李志萍説,反家庭暴力法的出臺使基層婦女工作者在處理家庭暴力問題時更加有法可依;她還提出,應加大社區居民特別是男士的參與力度,引導大家尊重法律、尊重家人,從根本上杜絕家庭暴力的發生。
中國女法官協會會長黃爾梅認為,人民法院實施反家庭暴力法重在落實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進一步調研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審理程式,規範舉證責任、審理期限、生效方式等。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胡可明表示,家庭暴力需要公權力的介入和干預,要積極作為,履行好強制報告制度,做好公安告誡等處置工作,保護好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指出,反家庭暴力法出臺意義重大,要廣泛宣傳培訓,準確解讀法條,正確貫徹實施,同時要有針對性地做好重點人群的工作。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3月1日正式實施。反家庭暴力法的頒布實施,是立法機關、政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以及專家學者、社會公眾共同努力的結果,也是廣大婦女和婦女工作者多年呼籲、積極推動的結果。
會議要求,要大力開展反家庭暴力法的學習宣傳,提高全社會反家庭暴力的意識和能力。要加強各類責任主體的學習培訓,深刻理解反家庭暴力法的主要精神、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注重把握什麼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的範圍,注重把握怎樣預防家庭暴力、如何處置家庭暴力以及不同部門、單位和公民個人的責任,注重把握強制報告、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三項主要措施。通過學習宣傳,為反家庭暴力法實施打下堅實的基礎。政府相關部門和司法機關要按照新修訂的立法法對制定法律配套規定的要求,結合職責分工,做好反家庭暴力法配套規定的制定並及時出臺。、
會議強調,各級婦聯組織要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履職盡責,大力宣傳法律,引導家庭成員特別是廣大婦女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要深入紮實開展家庭文明建設,把反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婦聯組織尋找“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創建活動之中,樹立良好家風;依法履行好職責,做好對家庭暴力受害婦女的投訴受理、求助幫扶、心理輔導等工作,並積極配合、協助相關部門履行職責,促進法律的貫徹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