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權保護:説得好也要“唱”得好
- 發佈時間:2015-12-23 05:46:06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期發佈的《2015年世界智慧財産權年度報告》顯示,2014年全球音樂市場規模達到了149億美元,與2004年相比增長了80倍,僅中國營業市場的價值就達到1億美元。在此背景下,如何通過開發、保護和利用音樂版權為人們帶來更多的視聽精品,成為行業內外共同關注的話題——
歌曲正在成為人們消費生活中的“必需品”。好歌曲可以使人愉悅,可以帶動士氣,可以引發共鳴,可以讓感觸直達人心。隨著近年來文化消費的起步升級,音樂産業的發展也在內外部環境的衝擊下進行著自我嬗變。這一過程中,版權作為內容産業的核心,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透過音樂行業觀察版權産業市場,也成為11月27日召開的中國版權年會上人們的焦點所在。
應用場景更多元
多元化應用市場需要創作端提供更多優秀作品作為支撐,才能進入長久的良性發展
走進一家店舖或書店,就有訂制化的悅耳音樂傳來,沁人心脾,讓你停留的每一步都融入其中,感受到舒心和愉悅……這種消費場景正漸漸被人們挖掘、接納和推廣。“為溫暖舒緩的氛圍配上柔性氣質的樂章,為熱情浪漫的氛圍加入巴洛克和探戈元素。”在逸東資訊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長史育東看來,為品牌商店設計出與其氣質相符的音樂,是件非常有趣的事情。史育東看好場景音樂的未來市場,因此在與音著協開展授權合作的基礎上開始項目實踐。
手機端出現的與音樂相關的APP,更是讓其應用領域愈益多元。譬如,可以用畫畫的方式完成作曲,可以將任意的照片和圖畫“轉變”為樂曲,達到讓“每一張圖片都有它的旋律”的複合視聽效果。當下,音樂産業的消費模式正在從過去由唱片公司、電視臺為主導的內容與服務提供模式,向全産業鏈的網路平臺進行轉變。這方面的嘗試有如中國聯通搭建的基於移動互聯網的音樂APP平臺。它除了能夠提供音樂服務以外,還集中了社交、購物、遊戲、視頻等超級入口。
多元化應用市場需要創作端提供更多優秀作品作為支撐,才能進入長久的良性發展。這就對音樂的創作提出了挑戰。“我們要通過建立多層次創作激勵機制,加強版權登記、評估、投融資、交易等工作,調動創新積極性,推出更多群眾喜聞樂見、品味上乘的優秀原創作品,以更多的中國原創豐富世界。”全國政協副主席齊續春告訴記者。
“一件音樂品的産生需要歌手、詞曲作者、音樂家、出版商、製片人、曲作家甚至工程師以及其他很多人的靈感、才華、時間和精力,它的精神權利和財産權利應當得到尊重和維護。”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副總幹事王彬穎表示。
“商業化的時候也不要忘了音樂最初的來源和它的詩歌屬性。”從“音樂人”延展成為“音樂商人”,阿裏音樂集團董事長高曉松談到創作時頗有感觸。“以後緊緊圍繞一個中心就是讓好歌發揮最大價值,讓好歌在卡拉OK、演唱會等一切地方發揮最大價值,讓爛歌死掉。”他説,“讓唱片公司未來再也不敢賣給我100萬首爛歌搭配300首好歌,到那時候唱片公司就會説‘我還是好好生産點金曲吧’”。
網路盜版待解決
網路技術的發展改變了傳統的版權産業鏈,複製、傳播、保存版權作品的方式得以劇變
近年來,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和廣泛應用,一方面強烈地衝擊著傳統音樂産業的生産模式和商業形態,另一方面也極大地增強了音樂産業的創造力和傳播力,催生了新的業態和表現形式。然而,傳播提速升級又是一把“雙刃劍”,讓盜版音樂有了滋生新空間。
“不僅音樂産業如此,網路技術的發展也改變了傳統的版權産業鏈,複製、傳播、保存版權作品的方式發生劇變,在為正版作品提供便利傳播渠道的同時,也為盜版製品增加了新的傳播途徑,所以網際網路環境下的版權保護問題已經成為了産業發展的聚焦點。”齊續春説。
“我們音樂作品經常被人非法盜用。”中國音樂家協會主席葉小鋼則一針見血地指出音樂權利人維權艱難的現狀,而這背後除了違法成本非常低、查證取證十分困難等因素,還或多或少和當下音樂市場缺少成熟的發展模式有關。
葉小鋼表示,“多年來,網路音樂産業整體處於虧損,主要靠網路音樂服務商自身的力量難以建設和推廣成熟的音樂模式。去年以來,主要網路音樂服務商相繼購買獨家版權,互相之間的轉售渠道不斷轉換,網路音樂版權秩序比較混亂,會嚴重損害網路音樂産業健康發展”。
打擊盜版,出“重拳”。今年7月,國家版權局一紙通知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並於7月31日前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版權局的這條通知也被業內認為是迄今關於網路音樂的“最嚴令”。如今,各音樂平臺非版權音樂作品下架過渡期結束,在國家版權局制定多項保護政策後,網路音樂長達10餘年的“免費午餐”時代宣告結束。
“我們很高興看到中國的版權現狀,很高興看到消費者已有了為音樂付費的意識。”華納音樂亞洲區業務拓展部高級副總裁馬秀興認為,現在中國消費者相較以前已有了變化,“人們會覺得為什麼要聽盜版的音樂呢,當然正版的品質比較好”!
科技力量做支撐
科技支撐下,為實現作品的版權價值,音樂産業新的商業模式正在加快形成
從傳統以膠片、磁帶、光碟為主要載體,到網際網路“PC端瀏覽器搜索+MP3”,再到移動網際網路的“手機+APP”的無線音樂……音樂消費正經歷著從PC端到移動端,從本地下載到線上流媒體的轉型。而這一切也是伴隨網際網路和移動網際網路技術的誕生和演進而來,代表著技術演進的趨勢。
“移動寬頻業務的發展,特別是3G、4G網路的快速普及,在移動終端上的頻寬在快速加大,音樂傳播的速度和品質也會大大得以提高。”中國聯通集團公司總經理陸益民告訴記者,“隨著整個4G網路的快速普及以及雲計算、家庭網際網路、物聯網、智慧終端等技術的演進和應用,音樂消費正在向家庭網際網路等多種場景延伸,這也將帶動整個音樂産業實現外延式的增長”。
市場數據也給了他們更多發展的信心。統計顯示,手機音樂已經成為大多數音樂消費者高頻使用的場景。其中有15%的用戶每天在使用手機音樂,而高達38%的用戶每週有4天至6天在使用手機音樂;在用戶的使用場景上,乘坐交通工具使用和在家使用的佔比最高,分別達到57.9%和40.8%。科技支撐下,為實現作品的版權價值,音樂産業新的商業模式正在加快形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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