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給發審權戴上三道“緊箍咒”
- 發佈時間:2015-12-01 00:51:3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證監會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強化自我約束,接受社會監督。《意見》在健全現有制度基礎上,直面市場關切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了“條件明確、標準清晰、程式規範、公開透明、集體決策、全程留痕、監督有效”的發行審核權力運作機制,並要求為2016年推出股票發行註冊制做一系列制度上的鋪墊。
從《意見》提出的內容看,最重要的是兩個方面:一方面如何讓中國資本市場真正能夠擔當起推動中國經濟發展與繁榮的大任;二是當前中國股市所面臨的最有針對性的問題就是上市公司的IPO審核權力運作不規範,如何約束這些權力成為當前中國股市發展的重要一步。
中國股市發展20多年來,共有約2800家公司通過發行上市融資累計超過7.5萬億元,對於支援實體經濟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中國企業上市融資佔整個金融市場融資的比重仍微乎其微。正因為中國企業上市融資的佔比過小,使得中國股市的供求關係一直處於嚴重失衡。特別是在今年出現股市異常波動而暫時停止IPO後,中國股市的供求關係失衡更加嚴重,甚至嚴重扭曲。因此,重新啟動IPO,全面推進IPO註冊制改革,是調整中國股市供求關係失衡最為重要的一步。應該説,如果連中國股市的供求關係都無法達到基本平衡,那麼中國股市有效的價格機制就無從談起。
我國的市場經濟脫胎于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中國股市也不可避免地打下了計劃經濟烙印。《意見》重新對股票發行審核權力運作進行規範,不僅在於要對這些權力進行全面約束,要求這些權力承擔相應的責任,也對整個股票發行過程中的權力運作具體化、公開化、透明化等方面進行了規範。這當然是中國股市發行制度重大改革的重要一步,它將對中國股市的發展産生重大影響。
對中國股市發行審核權力運作的規範與約束,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通過內部監管與基本制度安排來約束,這是《意見》的本義與目的。就《意見》而言,可能還缺乏最為嚴厲懲罰制度,加大違規成本,把權力真正放在制度的籠子裏。
二是對權力的外部監督。做好外部監督,不僅要做到整個股市發行審核權力運作過程公佈透明,讓市場了解每一個環節發生了什麼,這些股市發行審核是不是公平公正,有沒有違規違法操作,也要賦予新聞媒體更多監督權。如果新聞媒體不能夠對整個股票發行審核權力運作有深度的了解,他們要實現監督目的並非易事。
三是相關制度規則制定要避免既得利益制度化,把個人或部門利益轉化公共利益。這些都是當前中國股市發行制度改革的核心問題,但願這些方面都能夠在市場發展的過程中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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