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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別墅開寶馬卻不還錢 廣東紫金縣一"老賴"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5-11-30 13:37: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劉冠南 雷江輝 鐘朵紅  責任編輯:羅伯特

  河源市紫金縣一“老賴”因合同糾紛和借貸糾紛欠他人百餘萬元,在判決書及調解書生效且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拒絕償還欠款,近日被紫金縣人民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據介紹,吳某霞等6人及河源市京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基公司)訴被告丘某明拖欠工程款及貨款等糾紛案,紫金縣人民法院先後作出7份判決書或調解書,調解書生效後,丘某明部分還款後,仍拖欠數十萬元不還。

  據查明,丘某明在紫金縣臨江鎮梧峰村有別墅及三層樓房各1棟,擁有豐田轎車、寶馬轎車、重型自卸貨車各1輛。依據其家庭收入情況,完全有能力履行上述債務,但其仍拒絕履行。今年7月29日,紫金縣人民法院據此對被告人丘某明作出拘留15日的決定。同年8月6日,紫金縣公安局對被告人丘某明立案偵查,8月10日丘某明被刑事拘留,9月24日被取保候審。

  法庭上,公訴機關向法庭提供了相應證據,認為被告人丘某明的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訴請人民法院依法懲處。

  紫金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丘某明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在有能力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執行,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依法應予以刑罰處罰。鋻於其認罪態度較好,遂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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