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規範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
- 發佈時間:2015-11-27 18:52:30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日前,甘肅省財政廳會同省建設廳起草制定了《甘肅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中央財政補助和省級財政預算安排,用於支援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公共租賃住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的專項保障性安居工程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的申報分配、資金撥付、績效管理、監督管理做出明確規定。
根據《辦法》,專項補助資金分配採取因素測算和定額標準分配兩種方式。因素測算按各市縣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戶數、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套數、城市棚戶區改造戶數等3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定額標準法,適用於預算安排資金時已明確補助標準的資金分配,按照年度預算安排情況,已明確定額補助標準的,以各類保障房建設任務和定額標準計算分配。
從使用範圍看,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向符合條件的在市場租賃住房的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發放租賃補貼;支援政府組織實施的公共租賃住房項目,含政府直接投資公共租賃住房項目支出、項目資本金注入支出,以及政府對企業投資公共租賃住房的貸款貼息等支出;支援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辦法》明確,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對專項資金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並嚴格按照規定用途使用。
截至目前,該省今年共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70.71億元,已全部下撥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