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因斯坦的明信片
- 發佈時間:2015-11-21 02:31:4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科林碎語
我原來認為愛因斯坦方法論的“基點”是概念的自由發明(即他説的arbitrary concepts),“純粹的思想能把握實在”。前些天在一篇文章裏看到愛因斯坦的一張明信片,它背後的故事改變了我的想法。
1918年,愛因斯坦剛從廣義相對論走出來開始做他的“統一場論”,數學家外爾(Hermann Weyl)已然“成功地從一個共同的源頭導出了電磁力與引力”。外爾的路線是純數學的。他發現黎曼幾何殘留了歐幾裏得幾何的“超距”元素(ferngeometrisches Element),允許度規在任意兩點間比較,這是沒有道理的。於是他提出一個真正的無窮小範圍的幾何,在不同的點,不但向量的方向改變,長度也要改變。這樣,長度和距離的概念就失去意義了。相對論的協變性要求物理法則的形式在坐標變換下不變,其實是方向改變下的不變性。根據外爾的新理論,不僅方向變,長度也要變——他稱這種變換為“規範變換”——如果物理法則在規範變換下不變,就需要引進一個新的量,外爾發現那個量的形式正好可以描述電磁場。於是,外爾從新的無窮小幾何發現了引力與電磁力的統一,論文題目就叫“引力與電”。
外爾把文章寄給愛因斯坦,愛因斯坦在4月8日回了張明信片,讚嘆了推理鏈條的和諧,但可惜它不符合物理實在。一週後,他又寄了一張明信片(如下圖),繼續批評外爾理論與自然無關:“假如丟棄間隔與量桿和時間度量的關係,相對論就完全失去經驗基礎了。”(L?sst man den Zusamenhang des ds mit Masstab-und Uhr-Messungen fallen,so verliert die Rel.Theorie überhaupt ihre empirische Basis.原文見《愛因斯坦全集》第八卷,Doc.507)
4天后,他給外爾寫信説,如果“標準量桿”和“標準時鐘”的概念是基於原則錯誤的假定,那樣定義距離元就只會造成錯覺。假如真那樣,化學元素就不會有確定的譜線,相鄰譜線的頻率差就會到處不同。兩人爭論了大半年也沒達成一致,不過愛因斯坦還是讓文章發表在《普魯士皇家科學院會議報告》(H.Weyl,1918.Gravitation und Elektrizit?t.Sitzungsber.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Berlin,465-480),但文後附載了愛因斯坦的意見和外爾的答辯。外爾答辯説,相對論的時鐘是在沒有電磁場的靜態引力場中度量的,而一般的時鐘行為應該由物理學定律來確定。這本來也是愛因斯坦的態度:理論決定我們看到了什麼;而且尺度的變化,也不妨認為是他的時空變換的推廣,他為什麼不能接受呢?就因為“經驗事實”麼?或許不是的。
看外爾12月10日給愛因斯坦的信,可以看出外爾對數學和經驗的態度:儘管經驗表明你的直覺可靠,你的反駁還是沒能把我“點亮”。相信權威還是堅持自己的觀點呢?他很糾結;但還是要構建他的無窮小幾何(黎曼幾何只是它的特例)。“為了我的數學信念,我別無選擇。”這種態度,愛因斯坦也是有過的。想想一年後,當學生問愛因斯坦如果日食觀測不符合廣義相對論預言時,他回答説他會為上帝感到遺憾!他後來(1930年)也説過,他始終欣賞的是相對論的簡單和諧,而不在乎幾個“小小的觀測預言”。可現在他拿“小小的”經驗來懷疑別人的和諧了——因為他對數學不自信。
愛因斯坦最終相信的還是他的物理直覺,所以他不能容忍“空想家和夢幻者都開始以自己的方式走上了你指引的道路”(外爾信中的話),於是,“揮舞著雙手大喊,物理學不是那麼做的!”多年以後,外爾還想起愛因斯坦的“大喊”(見他給愛因斯坦的傳記作者Carl Seelig的信):“我們別爭了!沒有物理原理的指引,靠那種猜想的方式是不可能做出物理的!”
其實,猜想(“speculative manner”)本來是愛因斯坦創立相對論的思維特徵;而外爾理論所依據的物理經驗,並不比相對論的少——他也是從物理出發,發現了“方法的不一致”(Inkonsequenz),才提出“無窮小”幾何,從而在形式上統一了引力和電磁力。外爾確實是走在愛因斯坦指引的路線上。但當數學與物理直覺衝突時,愛因斯坦寧願相信直覺,幾乎又回到他年輕時的“純粹的經驗論”。
總的説來,“愛外之爭”還是“路線”鬥爭,表面上二人的方向一致,其立場卻根本不同。愛因斯坦站在物理經驗的立場,外爾站在數學的立場。愛因斯坦只是借數學來表達他的物理圖像,而外爾是從改造數學來構造物理。儘管老愛説“純思維能把握實在”,那是因為他已經憑直覺看清了物理圖像。但在面對純粹的數學時,他的感覺就遲鈍了。他曾是閔可夫斯基老師所説的“懶狗”,對數學滿不在乎。他對數學的態度有點兒像他説的物理學家的哲學態度,是“典型的機會主義者”(a type of unscrupulous opportunist)。他只是“投機”地拿數學來表達他的物理直覺,而對數學形式的“莫名其妙的”功效並不敏感。他當年不認識閔老師的幾何對狹義相對論的意義;他的相對論實現了方向的協變,卻不敢想像外爾的尺度的協變;他用了黎曼幾何的曲率,卻沒預見聯絡的作用。假如他多一分數學的自覺,應該能感覺到“規範不變性”的力量,也就不會用他本不在乎的“小小”經驗去否定外爾的路線,而會和他一起去修正規範理論——或許他不想涉及量子論,那也不要緊——甚至可能早30年確立規範形式的統一場論,那樣他也不會成為普林斯頓小村莊裏的孤獨老頭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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