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自治區:提高村幹部待遇
- 發佈時間:2015-11-20 07:33:07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日前,寧夏自治區出臺《中共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若干意見》,旨在建強農村基層黨組織骨幹隊伍,完善村級民主治理機制,加大基礎保障和投入,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不斷提升農村基層黨建水準,努力開創全區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新局面。
《意見》提出提高村級辦公經費的保障標準和具體金額,由2009年“人口在3000人以下的村每年按6000元核定、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按7500元核定”的標準,分別提高到2萬元和3萬元標準,這項經費全部由縣(區)財政承擔;提出增加村幹部任職補貼標準,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年任職補貼,由2009年“不低於該縣(區)上年度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的1.5倍”標準,提高到“不低於該縣(區)上年度農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執行”,任職補貼由基礎補貼和績效補貼組成,績效補貼具體與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評星定級等次掛鉤,星級越高,補貼越高。
本報記者張國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