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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混業監管遭熱議 央行牽頭大監管呼聲高

  • 發佈時間:2015-11-20 07:3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王斌

  隨著中國金融業步入混業時代,業內對混業監管的關注度也在與日俱增,各路學者紛紛表態。

  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董事長李劍閣近日表示,現行的監管理念和體制制約了宏觀調控的有效性,也制約了金融配置資源的有效性,不太適應金融綜合化經營要求和貨幣金融國際化、數字化、網路化的要求,因此,下一輪金融監管框架的改革應該建立以央行為核心的審慎監管的架構。

  在昨天的《財經》年會上,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吳曉靈則稱,“一行三會”的簡單合併不能解決現有問題,應對金融産品的本質有清晰的認識,並確立央行在金融業中的主導地位。

  除了上述兩位學者,近期還有多位專家對中國的金融監管趨勢發表了看法。目前看來,央行牽頭金融業“超級監管”成為了主流的意見。

  “混業監管”成熱門話題

  當前,對於中國金融混業監管的呼聲漸高。

  本月初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下稱《建議》)指出,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的金融監管框架。

  此後習近平總書記在對《建議》的説明中指出,“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這被解讀為中國金融監管體系改革已經提上議事日程,進一步引發輿論關注。

  11月9日上午,國務院新聞辦舉行吹風會,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提到,要對現行金融監管體制進行改革,具體改革方案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和制定。11月17日,有外媒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中國正就合併證監會、保監會與銀監會成為單一監管委員會進行討論。

  在混業監管頻頻見諸報端之際,業內人士近期也對這一話題多次發表看法。

  在近期由上海發展研究基金會主辦的“全球金融治理的變化與中國金融改革”內部研討會上,李劍閣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並授權《第一財經日報》整理併發表。李劍閣認為,“一行三會”的體制在歷史上起了很大的作用,特別對於20世紀90年代初出現的金融秩序混亂起了很好的整頓作用,但混業經營的趨勢越發明顯,分業監管體制面臨諸多新的挑戰。

  李劍閣説,現行的監管理念和體制制約了宏觀調控的有效性,也制約了金融配置資源的有效性,不太適應金融綜合化經營要求和貨幣金融國際化、數字化、網路化的要求,因此,下一輪金融監管框架的改革應該建立以央行為核心的審慎監管的架構。

  而吳曉靈也在昨天的《財經》年會上稱,分業監管造成監管混亂,“中國股市震蕩反映出市場監管機制的缺陷,監管層不能實行統一監管不利於對市場風險監測,處置風險時難以拿出有效的正確措施”。

  “本輪市場波動再次暴露出我們市場分業監管的問題。”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社科院原副院長李揚在點評股市監管時稱,目前的監管出了問題,“既有過度監管,也有監管真空,顯然與我們目前的這種分業監管模式密切相關”。

  實際上,中國目前實行的金融監管體制是在上世紀90年代逐步形成的,當時國務院的主要工作就是整頓金融,其基本思路是按照美國在上個世紀30年代形成的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模式。根據這一監管思路,屬於央行的部分監管職能被分離出去,形成“一行三會”的格局,並延續至今。

  但不少業內人士認為,隨著中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分業監管在當下的金融業運作中,一方面導致監管效率低下,應對金融創新和國際化的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另一方面還存在部門之間難以協調的問題。

  李劍閣表示,在分業監管的模式下,三個監管部門在不同程度上都把自己的監管對象當作自己主管的對象,把自己當作産權所有部門,把所有監管對象當作自己的下屬部門加以監管,這樣就把監管和主管變混淆了。例如,監管部門派官員列席上市公司董事會會議,這是在全世界都沒有的。因為一旦監管部門列席了董事會會議,其就是內幕資訊的知情者,也都是所有可能産生的內幕交易的被審查對象,但是作為監管部門派出的人員,則可能在審查時被豁免,這會産生眾多問題。其實,“國家隊”在救市之時也存在這一矛盾。

  吳曉靈更是在發言中直指監管機構存在部門利益的問題。她説:“目前監管機構把自己管的機構、自己管的行業視為自己的地盤,因而對於管轄的機構想做別的業務往往採取鼓勵態度,但當別的機構想做自己管轄範圍的業務時,就有各種各樣的阻擋,所以市場非常痛苦,開展一項業務需要拜訪好幾個部門,長時間不能決策,這也是大家想把‘一行三會’合併起來的原因。”

  吳曉靈同時強調,目前的種種矛盾並不是簡單合併金融監管機構就能解決的,“我們要在金融産品的本質上達成統一的認識,要突破監管方面的地盤意識,真正實行功能監管。”

  央行牽頭“大監管”呼聲高

  建立金融混業監管,需要一個部門能夠總領協調。目前有不少觀點認為,由央行來牽頭主導是較為妥當的。

  “(金融)危機之後,各國的中央銀行加強了對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系統重要性機構的監管,基本上都集中在了中央銀行的監管之下,為什麼要採取這樣的變革?就是因為中央銀行是最後貸款人,是市場流動性的最後提供者,如果它事先不了解金融機構的情況,如果沒有對市場金融資訊的全面掌握,難以及時有效地做出決策,會延誤時機,會措施不當,因而,在金融業當中確立中央銀行的主導地位,不是行政的高低問題,是金融業的功能決定的。”吳曉靈認為,確立央行的主導地位對於金融機構審慎監管大有裨益。

  吳曉靈表示,為了維護穩定的貨幣環境,有效傳遞貨幣政策,中央銀行應該對存款類金融機構進行審慎監管,中央銀行最後貸款人的功能,決定了必須以中央銀行為主體,構建審慎管理框架,為有效化解金融風險,要統一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的監管,並加強對金融基礎設施的監管和組織實施金融業綜合統計。

  “下一輪金融監管框架的改革應該建立以央行為核心的審慎監管的架構,構建貨幣政策和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審慎監管相統一的新型監管系統。”李劍閣近日也表示,國際上的趨勢也對中國監管機構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現有的中國金融監管體制不利於形成由一個權威部門統籌制定擴大金融雙向開放的戰略。例如,當前的“滬港通”等各種各樣的互聯互通、對外開放機制,必須要有一個強有力的、權威的金融機構來加以協調。

  與這些觀點對應的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西方主要發達國家金融監管改革出現了兩大動向:其一,各主要經濟體組建了由央行牽頭負責的金融穩定委員會、系統性風險委員會,來統一協調各監管機構活動;其二,一部分的監管職能回歸到央行,美聯儲就是一例。

  李揚也同意,應建立一個有效監管和法制嚴密的市場,由央行主導監管。他舉例稱,英國的模式比較適合中國,也就是中央銀行發揮主導作用,原因有三:第一,中央銀行在資訊上是最有優勢的;第二,中央銀行有處置的手段,因為它有最後貸款人職能;第三,中央銀行在組織上和人事上最成熟。由於這些原因,李揚認為牽頭協調的責任落在中央銀行為好。

  也有專家認為,業內需要冷靜下來,對現有體制做出徹底診斷,才能“對症下藥”。

  世界銀行全球金融與市場局原首席金融專家王君建議,要想深刻認識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弊端,並在此基礎上設計未來的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方案,需要對現有的體制做一次徹底的診斷。2011年,世界銀行和IMF在FSAP(金融部門評估規劃)框架下,對中國金融監管的有效性做出過評估。然而由於評估對象諱疾忌醫,評估結果並未充分反映中國金融監管體制的真實情況。現在有必要,也有條件對中國金融監管的矛盾和問題,做出實事求是的診斷。

  “央行在審慎監管框架內的確可以發揮牽頭作用,但是要時刻遠離那些與宏觀大局無涉的微觀領域和行為監管活動。”王君表示,中國真正需要的是,在硬化預算約束和打破剛性兌付的基礎上,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並且儘快建立一套處置失敗金融機構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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