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業不裁員少裁員可獲補貼
- 發佈時間:2015-11-18 11:30:40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日,湖北省人社廳出臺《湖北省穩定崗位補貼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對採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保持就業崗位穩定的企業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拿出資金給予穩崗補貼,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實施辦法》規定,所有企業只要具備依法參加失業保險並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財務制度健全、管理運作規範等條件,均能申請穩崗補貼。
《實施辦法》在補貼標準上也進行了明確。達到條件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對上年度有裁員但裁員率低於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的用途上,必須用於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其中用於“職工生活補助”支出的僅限于實施兼併重組企業、化解産能嚴重過剩企業、淘汰落後産能企業及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行業、企業。據悉,從2011年至今的近5年時間裏,湖北省已累計發放穩崗補貼24.42億元,惠及用人單位19600家,穩定崗位571.59萬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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