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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貨退貨 事兒挺多

  • 發佈時間:2015-11-16 07:34:36  來源:長春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後“雙11”時代——

  買皮褲便宜5元,想退貨得花30元往返運費;不用退貨賣家直接退款,只要給好評就行;電腦配件包裝密封,不拆不能驗貨,拆了又怕不給退換;接到電話稱網路故障,需重新下單……

  長春晚報記者 祝微

  “雙11”已經過去4天了,11月15日,李女士從圓通快遞員手中接過在11月11日當日購買的皮褲後發現,尺寸與賣家的標注不符,因無法正常穿著要求退貨,商家表示可以退貨,但來回的運費卻要李女士承擔,共計30元。“使用優惠券只便宜了5元的皮褲,沒想到運費卻要30元,我這‘雙11’不但沒撿到便宜,反倒虧了25元。”李女士自嘲道。

  不用退貨直接退款 慷慨?

  昨日,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與李女士有著類似遭遇的消費者還真不少。

  對於已是兩個孩子媽媽的馮女士來説,每年的“雙11”她都會成為的“剁手族”中一員,今年也不例外。

  “11月10日白天就忙了兩件事兒,一個是接孩子放學,一個是把銀行卡內的錢轉存到支付寶中。”今年32歲的馮女士這次“雙11”盯上的主要是兒童羽絨服、棉鞋、衛生巾、澳大利亞保健品、化粧品等。她告訴記者,購物車內的34件商品她整整挑選了一個多月,經過比價、看評價等必要程式外,她還私下與曾經購買過該商品的買家聯繫,在確認商品的確為正品且品質非常好後,她才會將該商品加入到購物車內,然後就是靜等“雙11”到來,付款後等待發貨。

  “安頓好孩子睡覺後就已經是晚上十點了,然後我就一直在網上盯著,因為34件商品中有秒殺商品,我怕一個不留神就拍不到了,尤其我家網速不算太快,真擔心等了一個月的‘餡餅’沒了。”功夫不負有心人,馮女士非常順利地以11.11元的價格購買到原價99元的南韓兒童棉襖。更令她想不到的是,這34件商品在付款後不到10分鐘的時間內就從待發貨變成了待收貨,賣家如此快的發貨速度馮女士感嘆還是第一次遇到。

  曾為賣家發貨速度之快而感到開心的她,在收到貨後卻怎麼也開心不起來,因為她在網上花109元購買的BB霜和從實體店購買的同款商品顏色出入很大,而且比較幹,不適合在長春的冬季使用,於是要求退貨。商家雖然表示可以退貨,但要求她詳細地説明情況,點擊確認收貨並付款後,再做出好評,商家就可在24小時內為她退款。“商家的‘慷慨’讓我害怕。109元的BB霜,在不收到退貨的情況下就可以退款,只要好評,這樣的化粧品誰還敢用啊?”馮女士説道。

  拆包驗貨不影響二次銷售 咋可能?

  “我在網上買了一些組裝電腦的配件,網頁上標注‘支援7天無理由退貨’,但又附加了一則售後退換、維修提示,要求産品包裝中的塑膠泡沫不能損壞、包裝機器塑膠膜不能丟失並不影響二次銷售等。但我在收到商品後拆開過程中發現,塑膠包裝和泡沫都是密封的,如果查看配件肯定要損壞包裝,對於商家提出的不影響二次銷售我不知道怎樣才能做到。現在這配件我是打開還是不打開啊?”朱浩滿臉疑惑。

  33歲的朱浩是個不折不扣的網購族,從事與電腦維修有關的工作,經常從網上購買電腦配件。尤其是在今年“雙11”期間,他一次性購買了3萬多元的電腦配件和手機配件等。從11月14日開始就陸續收貨,但隨之而來的煩惱讓他對於還沒有到來的貨品顯得並不那麼興奮。“我現在就擔心打開泡沫包裝後産品有問題,商家再不退貨。雖然商家表示商品肯定不存在問題,但我仍然不放心,因為畢竟是上千元的配件。”他表示。

  其實,他的疑惑也是目前新《消法》的爭議所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的報告指出:“從檢查情況看,無理由退貨産生的爭議在許多地方已經上升為消費者投訴的第一位。”

  報告顯示,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退貨範圍。經營者和消費者關於哪些商品適用無理由退貨存在不同理解,導致爭議發生。二是對商品完好的解釋。有的商家不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裝必須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試用。還有一些商家存在故意拖延拒絕退貨、折扣或贈送商品不予退貨等現象。

  隨後,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電商自行設定了“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換貨商品範圍”,有的則以“特定種類商品退貨後包含安全隱患”“無法排除消費者以假換真退貨”等為由拒不執行7天無理由退換貨。

  某購物網站上,“默認不支援7天無理由退換貨”的商品包括消費者定制類商品、鮮活易腐類商品、服務性質的商品、個人閒置類商品等6類。此外,貼身衣物、貴重珠寶首飾、傢具家電等9類商品則被歸為“默認支援7天無理由退換貨,賣家可根據商品性質選擇不支援7天無理由退換貨”。

  “這些商家自定義的附加條件,讓‘7天無理由退換貨’執行乏力。”吉林省消費者協會副研究員宗守運説,“法律條文的本意是好的,但是現實中商家有諸多理由不執行。因此,還需要各地、各行業制定相關細則,讓法律實用、好用。”

  “卡單”“無貨退款” 多是騙局!

  長春市民婷婷在“雙11”期間給4歲的女兒買了400多元的圖書,不久後就接到了一名南方口音的女士打來的電話,稱目前無貨,讓她取消訂單,再按照提示到別的網站購書。

  隨後,婷婷登錄原來的網站查看,發現這批書仍然有貨。她致電網站客服,對方表示不知情,並稱網站並未洩露個人資訊。

  無獨有偶,消費者韓女士在網站購買了一件T恤後,沒過多久就接到一名自稱是網站客服的人打來的電話,對方準確報出了她的個人資訊。“他們説網站有故障,導致支付沒成功,需要退款後重新下單。”韓女士半信半疑地到購買頁面核實,發現訂單狀態確實顯示“尚未發貨”,韓女士於是信以為真。隨後對方給她發來一封郵件,並讓她點擊連結後重新操作。“我還真的點開了連結,但此時我開始懷疑,因為看到電視和報紙上很多類似的詐騙案,隨後我就給該T恤的賣家留言,賣家讓我千萬別點連結也別輸入支付寶的資訊。”説到此事,韓女士仍然有些後怕,如果不是她警覺,可能已經上當受騙。

  對此,記者諮詢了長春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據他介紹,商家在“雙11”期間的發貨量相較于平時都會急劇增長,而一些不法分子看中這個機會,打出“卡單”“掉單”或“無貨退款”等旗號,試圖從消費者的手裏套出銀行卡資訊。對於此類電話和資訊,消費者應謹慎核實,切勿上當受騙。

  “現在諮詢個人資訊泄漏如何維權的消費者其實不少,但在舉證上卻存在困難,因為個人資訊如何泄漏需要相關執法部門去調查,而很多消費者怕麻煩,只是諮詢和投訴,不去追究,因此這就讓一些違法者更加肆意。”對此,該工作人員提醒消費者,在每年的“雙11”後,都會有很多騙子利用這一網購收貨高峰期行騙,消費者在自身權益受到損害時,應及時舉報或投訴,如對方涉嫌詐騙犯罪,應儘快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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