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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天價蝦”消費者已收到被多收取的644元退款

  • 發佈時間:2015-10-10 07:03: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孟亞旭 張偉  責任編輯:羅伯特

  青島“天價蝦”消費者已收到退款

  退款金額644元 正是肖先生繳納錢款減去消費金額後的數目

  青島“天價蝦”事件10月9日又有了最新進展。據當事人肖先生介紹,他已經收到了減去正常消費金額後的退款。

  肖先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他兩次接到了青島市市北區物價局工作人員的電話。9日上午10點左右,市北區物價局工作人員向其傳達了“天價蝦”事件的處理意見,表示事情發生後,相關領導非常重視,馬上組織相關部門採取措施,依法對店主進行了處罰。

  當天下午2點左右,市北區物價局工作人員再次致電肖先生,詢問其“是否要全額退款”,肖先生表示,“把該退給我的退給我就可以了,該收的還是要給店主”。之後,工作人員詢問了肖先生當時就餐的帳單,並記錄下肖先生的銀行卡號。

  肖先生向物價局方面提供的帳單為一份大蝦、一份原汁扇貝、一份千頁豆腐、火燒、一隻螃蟹、一扎啤酒。北青報記者按照涉事餐館功能表價格計算,共計消費156元,其中大蝦按照38元一份的價格計算。當時店主在收一扎啤酒的價錢時,沒有按照30元收取,而是收了120元。10月4日當晚,肖先生被店主要求付款1380元,經過派出所調解,最終付給店主800元。而另一位當事人朱先生被要求付款2700元左右,經過派出所調解,最終支付2000元。目前網上流傳的帳單為朱先生的帳單,而肖先生的帳單當時已經被店主收起來了。

  9日下午4點半左右,肖先生收到了退款通知。通知顯示,“石××已于10月9日向尾號為××××的工行賬戶匯入644元【工商銀行】”。該退款金額正是肖先生繳納錢款減去消費金額後的數目。一個小時之後,青島市市北區物價局工作人員打電話詢問肖先生是否收到匯款。至於匯款人身份為店主還是相關單位,肖先生表示暫時不知。

  對這件事的處理結果,肖先生表示很高興,“對於青島職能部門能認識到自身的問題我也覺得高興,畢竟錢是小事,政府的公僕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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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涉事店主如何處罰

  9日,北青報記者收到青島市物價局官方回復的郵件,郵件表示,“按照法定程式,市北區價格主管部門已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若《告知書》送達之日起3日內,當事人提出聽證或陳述、申辯的要求,價格主管部門應當組織聽證或聽取陳述、申辯;若當事人逾期未提出上述要求將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此前官方通報稱,《告知書》擬作出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已于6日送達該店。青島市物價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決定書》下發後,“若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60日),也未履行處罰決定,價格主管部門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文/見習記者 孟亞旭 本報記者 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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