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制定首部遠洋漁船《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
- 發佈時間:2015-10-10 05:32:12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組織編制的《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遠洋漁船2015)》(簡稱“2015規則”)將於2015年12月1日起生效實施。“2015規則”是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為適應新時期遠洋漁業安全生産管理的要求所修訂頒布的適用於遠洋漁船檢驗的技術規則,將替代2000年頒布實施的《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2000)》(簡稱“2000規則”)中有關遠洋漁船檢驗的規定。這也是我國首部為遠洋漁船專門制定的《漁業船舶法定檢驗規則》。同時,為與“2015規則”配套,農業部漁業船舶檢驗局組織修訂了《鋼質海洋漁船建造規範(2015)》,並已于7月1日生效實施。
與“2000規則”相比,“2015規則”主要做了以下重大修改:一是突出法定檢驗職能定位,改革檢驗監督管理方式,明確劃分出屬於品質控制管理內容的由修造企業負責;二是建立漁船安全狀況聲明制度,為改革創新大洋性漁船(超低溫金槍魚釣船)年度檢驗機制進行了有效的探索;三是提出了適合過洋性作業漁船的安全技術要求,節約了安全生産成本,提高了實際可操作性;四是增加了船舶構造安全要求,更加符合遠洋漁船大型化現代化發展的趨勢;五是檢驗證書有效期限從4年調整為5年,不僅與漁船管理登記和國際公約要求一致起來,而且方便了管理相對人。康存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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