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促銷新規嚴禁格式條款
- 發佈時間:2015-09-14 07:21: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各大電商平臺紛紛提早備戰“雙11”的同時,保證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相關政策適時跟進。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日前宣佈,《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已經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審議通過,將於下月1日起施行。
每年“雙11”、“雙12”過後,都會有消費者投訴電商搞價格欺詐、先提價再促銷、活動價格高於平時銷售價格等問題。《規定》的正式實施,也意味著電商平臺將不能再“任性”調價,否則將存在違規風險。《規定》指出,網路集中促銷組織者具有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商品和服務資訊等義務。對於消費者此前在參與網購促銷過程中遇到的諸多“霸王條款”,此次《規定》明確指出,網路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對於網路集中促銷經營者,規定要求經營者具有保證廣告真實、準確,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等義務。違反上述規定的組織者和經營者,將依照《網路交易管理辦法》、《廣告法》、《産品品質法》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記者 李鐸 陳克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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