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簡政放權激發市場活力
- 發佈時間:2015-07-23 05:45:38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勇闖簡政放權“深水區”,在全國率先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一顆電子印章敲定21個辦事部門的43項審批;打破市場監管的“九龍治水”,力推食藥、工商、質監“三局合一”……包頭,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路上蹄疾步穩。
一張清單管邊界
行政審批改革為什麼會在一座西北城市先行先試?
“作為一個工業城市,包頭能夠發展到今天,曾經靠的是雄厚的資源和遼闊的土地。不過,現在資源價格下跌,和內陸城市相比,包頭曾擁有的土地、科技優勢也不再明顯。”包頭市市長包鋼説。
經濟下行,如何更好地改善投資環境,成為內蒙古包頭市委、市政府面臨的一個課題。2013年底,包頭市決定以行政審批改革作為突破口,這與國務院的戰略不謀而合。
改革並非一蹴而就。改革最大的阻力,是政府職能部門長期“審批即監管”的管理方式和固化心態。有的委辦局拿出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據理力爭;有的説,把我這幾項審批權拿走,我這個部門就沒意義了,乾脆撤了得了;還有的開玩笑説,要不把我們歸你們審批科管得了……
説歸説,做歸做。大家達成共識的是,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乃大勢所趨。短暫的博弈之後,是審批權一批批被取消、調整、下放。
通過取消和下放兩種方式,包頭市審批事項由改革前的269項減為43項,精簡幅度達84%;市轄區平均保留23項,精簡幅度達70%;旗縣平均保留27項,精簡幅度達68%。
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原則,包頭建立了行政許可權力清單,實現“一張清單管邊界”。已向社會公開的《包頭市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目錄》,詳細列出了事項名稱、許可類別、許可部門等內容,將角角落落的行政許可權力清掃一遍,明確了政府“許可家底”。
“實踐證明,沒有一個行政審批事項因為砍掉而讓市場變亂。”包頭市政府副秘書長、市政務服務中心主任雷殿軍説。
流程再造見實效
如果説簡政放權是激發市場活力、厘清政府和市場邊界的“先手棋”,進一步的制度建設就是“連環炮”。
7月13日,在包頭市政務大廳規劃局窗口,《經濟日報》記者遇到了來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李軍。將相關文件遞進窗口之後,李軍一身輕鬆地離開了政務大廳。
李軍是東亞信華置業有限公司的一名項目經理,過去他成天忙於辦理土地證、用地規劃證、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等各種手續。“以前辦理證件,在各相關委辦局之間不知跑過多少趟,現在有了政務大廳,最快兩個工作日就能辦結。”
辦事效率的提高,得益於包頭市打出的一套以簡政放權、便民高效為核心的組合拳。這其中,流程再造成為改革的“時間壓縮機”。比如,《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簡化房地産開發項目審批程式的意見》的出臺,將房地産開發項目審批流程簡化為“1+4”審批模式。改革後,審批時限從183個工作日縮短至42個工作日。新模式中,“1”代表項目前期準備階段,由市政府出資委託市規劃局牽頭組織完成區域性環評、水評、能評、地震安全評價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等工作,統一佈置各類管網、合理配置供電、通信設施;“4”代表用地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預售許可等四個審批階段。
萬郡房地産(包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亮俊對變化感慨頗多,“過去辦手續是串聯的,辦好了一個才能辦下一個,時間很長。現在手續並聯起來,好幾個一起辦,而且是政府幫著我們辦,和過去完全不是一回事兒。就拿區域性評估評價來説,僅這一項,公司就能節省100多萬元的成本,節省半年多的審批時間。”
享受到改革紅利的遠不止房地産一個領域。29個工作日——這是包頭新規定的園區工業建設項目審批時限。參照這個時限,加上準備相關材料的時間,企業在半年內可辦結項目審批。
降低門檻促創業
改革做得好不好,關鍵看百姓如何評價。蓋章少了、時間短了、服務好了,這是辦事人員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談到的普遍感受。
在包頭市青山區市民大廳工商局窗口前,來辦餐飲服務許可證的李女士告訴記者,“行政審批改革前,辦一個餐飲服務許可證需要35個工作日,現在縮減成3天到5天;以前是追著人辦事,現在進了門就辦。”
“商事登記制度改革,我們把註冊資本由實繳改為認繳,允許企業一址多照,企業年檢制改為年報制,企業的設立、變更由一審一核改為審核合一,企業登記由先證後照改為先照後證,把134項前置審批全部改為後置;實施了三證合一、一證三碼改革,提高了工作效率。”雷殿軍説。
包頭市還大幅壓縮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項目由原來的85項減少到40項,每年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6000多萬元。
政府與市場關係的理順對激發市場活力的作用明顯。2014年全年,包頭市新註冊企業達6476戶,同比增長62.9%;註冊資本約300億元,同比增長115.5%。今年上半年,全市新註冊企業3785戶,同比增長29.2%。
監管是服務是政府責任
“放不等於不管。之前考慮更多寬進的問題,隨著改革的推進,還要避免輕審批不監管的問題。這種觀念、運作機制的變化,可能會引起編制人員和機構的相應變化。但該監管的必須監管,管也是服務的一部分,是政府的責任。”包頭市副市長路智説。
在簡政放權的同時,包頭市更注重對部門權力運作和市場秩序的監管。實施“三集中、四到位”改革,成為規避風險的主要抓手:所謂“三集中”,是指將分散在市直部門的審批職能、審批事項、審批人員向行政審批科集中,行政審批科向政務大廳集中,行政審批事項向網上審批平臺集中;“四到位”是指審批職能調整到位、事項進駐到位、人員選派到位、審批授權到位。
包頭市對涉及改革的42個市級部門、269項行政許可事項的監管責任進行了全面梳理規範。針對保留、取消、下放、改變管理方式的行政許可事項,正在制定責任清單和監管辦法,做到監管“全覆蓋、無死角”。
未來包頭簡政放權還有沒有繼續推進的空間?包頭市法制辦主任于寶生表示,包頭已計劃在43項審批事項的基礎上,讓各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繼續上報可精簡項目。他預計,精簡比例將達到8%至10%。
“包頭自去年大面積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到目前沒有發現一起由於取消審批出現的監管問題。”路智説,“包頭將建立‘企業自治、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共治格局,探索建立包括行業協會、企業誠信體系、數據庫、食藥品可追溯體系等一系列舉措,實現政府監管職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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