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管理辦法落地
- 發佈時間:2015-07-22 14:32:58 來源:山東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實在是期待已久!期盼已久!期望已久!”幫客網董事長于小彬興奮不已,因為他和業內期待已久的歷史性時刻終於到來——7月18日,“一行三會”、網信辦、公安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幫客網董事長于小彬表示,《指導意見》是中國政府第一次從中央政策的高度肯定基於網際網路的金融創新,系統勾勒了行政服務、稅收、法律等基礎構架層面的支援與鼓勵舉措。野蠻生長了多年的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終於進入第二個發展階段——監管之下的快速增長期。“
《指導意見》的出臺可以説終結了行業的‘三無’狀態(無門檻、無標準、無監管),網際網路金融正式進入監管時代。”
據了解,這次《指導意見》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穩步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産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堅持簡政放權和落實、完善財稅政策,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同時《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網際網路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指導意見》 還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展網際網路金融,遵循服務好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網際網路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資訊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與資訊安全,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加強網際網路金融行業自律以及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指導意見》 中稱,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託網際網路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於網際網路技術的新産品和新服務。支援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
雖然網際網路金融近年來在中國發展規模急速膨脹,但金融風險的潛滋暗長始終都是中國網際網路金融人繞不開的一道難題,在此期間,監管的缺失和競爭的無序恰似每一個從業者頭頂上的那柄達摩克利斯之劍,也導致眾多投資者對於這一行業的疑慮。
“此次《指導意見》確立了行業的五大監管原則——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我們認為這樣的尺度看來較為符合心理預期,未來也有利於投資者教育,從而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對於這次《指導意見》深一步的解析,圍繞著鼓勵創新,支援網際網路金融穩步發展的核心來設立的,網際網路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以下統稱從業機構)利用網際網路技術和資訊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資訊仲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網際網路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將對金融産品、業務、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産生更加深刻的影響。網際網路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網際網路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金融服務品質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作為新生事物,網際網路金融既需要市場驅動,鼓勵創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進發展。
(一)積極鼓勵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産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託網際網路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於網際網路技術的新産品和新服務。支援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網際網路平臺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合規設立網際網路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臺、股權眾籌融資平臺、網路金融産品銷售平臺,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産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援各類金融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合作,建立良好的網際網路金融生態環境和産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路貸款平臺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支援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支援證券、基金、信託、消費金融、期貨機構與網際網路企業開展合作,拓寬金融産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鼓勵保險公司與網際網路企業合作,提升網際網路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
(三)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援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網際網路金融産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産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機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援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援。針對網際網路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産品和服務。
(四)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援金融機構開展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網際網路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援網際網路企業依法辦理工商註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網際網路資訊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援網際網路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網際網路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網際網路資訊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資訊服務、網際網路資訊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臺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於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網際網路金融的政策支援。支援設立專業化網際網路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網際網路金融資訊交流平臺,積極開展網際網路金融研究。
(五)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按照稅收公平原則,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網際網路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産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網際網路金融配套服務體系。支援大數據存儲、網路與資訊安全維護等技術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資訊共用平臺。推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從業機構接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允許有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支援具備資質的信用仲介組織開展網際網路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資訊透明度。鼓勵會計、審計、法律、諮詢等仲介服務機構為網際網路企業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很多銀行之前已經做了相關的資金存管的準備,但是監管意見沒下來,最終都不敢做,以後應該可以光明正大的做業務了。很多網際網路金融公司對資本市場也是覬覦已久,但是奈于沒有監管出臺,所以只能各種辦法曲折前進,現在《指導意見》明確了網際網路金融七大業務類型,即網際網路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網際網路基金銷售、網際網路保險、網際網路信託、網際網路消費金融等,明確規定不同業務分別由“一行三會”分類監管,這其中,業內最為關心的網路借貸、網際網路信託和網際網路消費金融業務劃歸銀監會監管,明確網際網路金融平臺資訊仲介性質,明確了客戶資金為銀行資金存管,現在正規的網際網路金融企業在《指導意見》規定下可以放開手腳大幹一場了。
《指導意見》稱,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網際網路平臺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臺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範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範。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臺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資訊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仲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資訊仲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資訊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簡單來説,p2p平臺只能是仲介平臺,而且交易雙方必須是個體與個體之間。屬於民間借貸,也就是説利率要在同期年利率的4倍以內。現在很多的p2p平臺,很多是直接審核項目放上來還提供擔保,也有的為了公司建立一個平臺和另外一個小貸公司來合作,且看以後的發展方向。
《指導意見》中,支援社會資本發起設立網際網路金融産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産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機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很多網際網路金融公司對資本市場覬覦已久,但是奈于沒有監管出臺,所以只能各種辦法曲折前進,現在細則出來了,這些公司可以放開手腳前進了。
于小彬稱,“我們注意到未來網際網路金融的仲介性質,未來要做的業務就是平臺;我們還注意到從政策層面明確了客戶資金為銀行資金存管,而非銀行資金託管,這就減少了銀行與網際網路金融平臺合作的障礙,降低了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運營成本;此外《指導意見》 提出將網際網路金融行業納入營改增收稅的範疇,有利於降低網際網路金融平臺的稅負成本。”他期待“一行三會”方面儘快就自身監管業務制定相關政策,更好地把《指導意見》落到實處。
于小彬最後總結説:在政策監管靴子完全落地後,網際網路金融將迎來一輪大洗牌,一方面行業創業門檻將提高。另一方面,劣質平臺將被市場淘汰,優質平臺在政策護航下將分享轉型紅利。越來越多的投資者,也會因為了解網際網路金融而選擇這條新的投資理財渠道,沉澱下來的優質網際網路金融將與投資者一起成為最終受益者。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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