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監管期待中國版“吹哨”!
- 發佈時間:2015-07-10 06:33:57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不久前剛剛結束的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中,山東省正式啟動了“2015食安山東吹哨人行動”,鼓勵企業內部員工舉報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一經查實,舉報人將最高獲得30萬元的獎勵。
如果對近幾年發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做一梳理就不難發現,幾乎每一起事件的披露,都伴隨人們對食品監管的質問。尤其是去年“福喜事件”的發酵,讓國人在感受“地球村”的廣大時對監管的力度有了更深切的擔憂和更深入的反思,從而引出了一個新的監管模式——吹哨人!
儘管今天的“福喜”已更名為“歐喜”,但該事件暴露出的監管部門對專業性強的行業缺乏有效監督這一突出問題,至今仍讓人記憶猶新。因此,從完善監督機制入手來防範企業的違法行為已成為必須,這也是眾多業內人士和學界專家建議引入國外“吹哨人制度”的主要原因。
所謂“吹哨人制度”,就是依靠企業內部從業人員的舉報,第一時間、第一地點發現問題,從而迅速查處問題。用中國話解釋就是:堡壘最容易從內部攻破。
必須承認,現代化的食品生産專業性非常強,所以業內常説,上游的生産商、原料提供商若想隱瞞一些事實往往能輕而易舉地做到,一個外部人士很難掌握行業的內幕和諸多潛規則。而一些企業的造假手法非常隱秘,甚至做陰陽兩本賬,日常監管很難發現,固定證據也很難獲得,就算監管再嚴,也不可能一對一地人盯人。所以,歐美許多國家都建立了“吹哨人制度”,即靠內部員工在第一時間、第一地點察覺問題,吹響哨聲,制止問題。
曾有法律專家指出,全球揭露的食品安全案件中,政府部門查出來的很少,大部分是企業內部員工、競爭對手或維權組織揭露的。從一些新聞報道中我們也可以看到,歐美一些國家的很多食品、藥品甚至金融行業的內幕都是內部人爆料出來的,舉報內幕也是相當重要的案件線索的發現途徑。
由此看來,“吹哨人制度”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不僅可以增加監管效力,還可以填補政府監管不到位的空間,更可以節約監管成本。2011年美國出臺的《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就設立了專門篇章,將吹哨人和食品安全監管結合起來。
筆者注意到,儘管我國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披露源於記者臥底,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對記者臥底點讚,原因是,國家只授予公安和國安部門對企事業單位和家庭個人可以使用技術偵察手段,所以在沒有得到國家有關部門的許可之前,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對企事業單位和個人使用竊聽竊錄手段,更不能以臥底的方式去偵察對方。甚至有人説,這是在用犯罪的手段去偵察違法的行為。
這種説法對不對,應由法律去裁定。不過,它從另一個層面説明瞭建立“吹哨人”制度的必要性。“吹哨人”雖然也是一種“臥底”,但它是一種不會受到任何質疑且會受國家法律保護的“臥底”。
讓我們感到欣喜的是,中國“吹哨人”已有成功範例。湖北省宜城食藥監局在該市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推行“吹哨人”制度,已先後依據“吹哨人”的舉報處理了5起案件,均無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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