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7月2日電 保監會近日下發通知,明確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劃有關事項。
根據通知,保險機構開展員工持股計劃的條件包括:連續經營3年以上,員工持股計劃實施最近1年公司盈利;公司治理結構健全;近2年未受到監管部門重大行政處罰,且沒有正在調查中的重大案件等。通知規定,員工持股計劃累計持有股權的上限確定為原則上不超過公司股本或註冊資本總額的10%,單個員工持股上限為1%。保險資産管理公司及專業網際網路保險公司等創新型機構的比例放寬至25%,單個員工持股比例放寬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