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7月17日 星期三

財經 > 滾動新聞 > 正文

字號:  

兩融離頂還有2.7萬億

  • 發佈時間:2015-06-15 01:33:59  來源:蘭州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兩融餘額上周已突破2.2萬億元,滬綜指也已站上5100點。眼下,市場關注的焦點是,兩融離天花板還有多遠?監管層日前拋出定心丸,稱兩融業務總體健康,風險可控,並就修訂後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按照兩融新規,業內人士稱,對應兩融餘額上限約為4.9萬億元。上海券商分析師對記者稱,新規表明監管層不會打壓兩融業務發展,對A股是一種長期利好,未來市場資金面有望得到兩融業務持續支援。

  券商積極再融資

  事實上,在兩融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證監會對於兩融的風控一直沒有放鬆。

  今年5月初,證金公司總經理聶慶平建議兩融餘額不得超凈資本4倍。此次兩融新規將上述的意見納入其中,新增加了“證券公司融資融券的金額不得超過其凈資本的4倍”,要求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規模與公司的凈資本相匹配。對於不符合上述規定的證券公司,可維持現有業務規模,但不得再新增融資融券合約。

  中銀國際分析師魏濤表示,按照2014年末行業凈資本6791.60億元測算,結合近期上市券商增發、配股及H股發行規模(含未完成)2639.43億元,3年及以上期限次級債2931億元,計算得2015年行業凈資本可能達到的水準為12362.03億元。

  按照4倍凈資本計算,對應兩融餘額的上限約為49448.12億元,目前兩融餘額為22151.71億元,還有123.22%的上升空間。

  4倍凈資本限制在未來較長時間內對兩融規模擴張不構成實質性約束。各上市券商近期積極再融資,資本金補充的效果明顯。其中,國信、華泰、招商、廣發都已經實施或計劃實施較大規模的再融資方案,因此它們的兩融業務空間也相對較大。西部證券西南證券的融資融券規模空間易受凈資本要求限制,再融資需求強烈。

  或最多展期兩次

  對於市場普遍關心的“允許合約展期,適應投資者長期持倉需求”,新規放寬對融資融券合約期限的限制,維持現行融資融券合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的要求,但允許合約展期,展期的次數由會員與客戶自行約定,同時明確規定每次展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6個月就要平倉,這個投資週期也不適合倡導價值投資。”資深投資者韓小姐對記者表示。

  據業內人士判斷,兩融展期鬆綁後,允許客戶申請合約展期或最多不超過兩次,每次最多不超過6個月。但從理論上來説,現行客戶融資融券期限將從6個月擴展至最長18個月,這將顯著減少兩融資金交易頻率和密度,降低投資者短線博弈預期,更利於吸引和培養市場長線投資者,更有助於“慢牛”走穩。

  今年1月,中信證券海通證券等多家券商就曾因“存在違規為到期融資融券合約展期”的問題,被暫停新開客戶信用賬戶3個月。

  上海券商分析師則對記者稱,最近兩融餘額不斷創出新高,證監會對目前的兩融業務總體評價是“總體健康、風險可控”,這也表明管理層不會打壓兩融業務發展,而是在控制好風險、保護好普通投資者的前提下促進兩融業務健康發展,這對於A股而言是一種長期利好,未來市場資金面有望得到兩融業務的持續支援。

  引導週邊杠桿資金回歸

  兩融展期操作放行的同時,監管層也在嚴查場外配資。

  證監會日前要求各證券公司不得通過網上證券交易介面為任何機構和個人開展場外配資活動、非法證券業務提供便利。13日,證監會官方微網志再次發佈《關於加強證券公司資訊系統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

  “引導週邊杠桿資金回歸兩融。繼續重申嚴查場外配資,降低外部杠桿,引導資金需求流向兩融。”華泰證券非銀金融團隊對此認為,“同時,放寬機構投資者參與兩融規定,進一步擴大投資主體,利好券商兩融業務。”

  數據顯示,得益於A股的強勢,券商的經紀、融資融券以及自營業務收入大幅增長,2015年前5月券商的利潤大幅增長。

  而今年的券商創新大會將於7月中旬召開。業內人士預期,今年券商創新大會可能會推出很多政策。此外在資金面上,資金對於券商的認可度逐漸提高。不少券商分析師稱,投資者應該克服對短期風險的恐懼,積極買入低估值高彈性的券商股。南都記者周亮

  ■連結

  回顧融資融券業務的發展歷史,多個市場都曾就融資融券進行逆週期政策調整。從全球監管來看,融資融券監管有三大法寶:初始保證金比例,折算率和維持擔保比例。

  “保證金比例和折算率最近行業已經在自發調整。海外市場這也是一個常見的調節措施。”中信證券證券金融業務線負責人房慶利説。據統計,自1934年到1974年,美國對初始保證金比例的調整達到22次。

  在對單一證券公司融資融券規模限制方面,台灣市場曾規定單一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最大規模不超過其凈資本2.5倍。

  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香港證券市場曾長期禁止賣空,但是自1987年大股災之後,監管部門及市場參與者開始研究和反思缺乏賣空機制的弊端。1988年出臺的《香港證券業檢討委員會報告書》中,戴維森小組建議香港建立賣空制度,同時也指出賣空業務本身的特性,並提出賣空機制需要建立在保護和嚴格監管基礎上。

  “融券業務對為市場提供流動性、抑制泡沫起到的重要作用是監管層應該予以重視的,要發揮其積極作用,同時加強監管。”房慶利説。據新華網

熱圖一覽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