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專用不能濫用
- 發佈時間:2015-05-22 03:29:58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不少食品商家賺錢無底線,亂打“兒童”牌,在多類食品上標注“兒童”二字並大肆宣傳,高價出售。這些所謂“兒童食品”一般包含“四多”——多添加劑、多糖、多鹽、多油,給孩子們帶來健康隱患。對於3周歲以上的低齡兒童,我國還沒有專門的兒童食品安全標準,更沒有明確的“兒童食品”定義。國家在制定食品添加劑標準時,是以60公斤的成人為標準制定的,在嬰幼兒和成人之間的兒童群體,沒有允許攝入添加劑的具體標準,其添加量沒有考慮兒童身體的安全因素。國家應儘快出臺規定,要求在真正適合兒童消費的休閒食品或飲料上有醒目標識,在産品外包裝或説明中寫清楚成分並標注配料表,明確標注食品營養成分和能量值等情況,以幫助消費者作出正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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