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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電器類消費投訴仍居榜首

  • 發佈時間:2015-05-19 09:32: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省消委會18日發佈今年一季度消費投訴情況分析。據統計,全省各級消費者委員會今年一季度共受理消費者投訴21459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283.27萬元。其中因經營者有欺詐行為得到加倍賠償的投訴1362件,加倍賠償金額5.81萬元。

  根據投訴分析,今年一季度移動通訊、網路遊戲、展銷産品、電視購物、整形美容、旅遊購物及房屋裝修等領域問題較為突出,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仍高居榜首,投訴量達4762件,佔投訴總量的22.19%。

  省消委會負責人表示,一季度全省消委會接到的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中,按投訴數量由多到少依次是通訊類産品2971件,佔比62.39%;電腦類産品480件,佔比10.08%;視聽産品428件,佔比8.99%;廚房類電器376件,佔比7.90%。

  “由這些數據可以看出,手機等通訊類産品因其消費者持有量大、使用頻率高等因素,投訴比例最高,在家電類産品的投訴中佔一半以上。”上述負責人表示,該類産品的投訴主要集中在品質問題和售後服務,分別佔到通訊類投訴的50.86%和29.21%。

  在省消委會提供的本季度消費者投訴典型案例中,魅族手機與廣州百腦匯電腦城分別因售後服務及産品貨不對板問題榜上有名。據介紹,消費者龍先生購買魅族手機後,第二天手機頻繁當機、黑屏,客服和廠家互相推諉導致手機滯留快遞公司長達一個月之久仍未得到解決。

  此外,多位消費者向消委會投訴在廣州百腦匯電腦城購買電腦等産品貨不對板。商家首先和消費者就某品牌型號的電腦進行議價,雙方達成協定後,商家要求消費者先行付款,自己去倉庫拿貨,消費者付款後銷售單上只是模糊地標明電腦等産品,並不明示型號配置,等貨到後消費者才發現不是自己要的型號,而此時商家卻不予退款,並堅稱該型號就是當初與消費者約定的型號。

  為此,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産品時,一定要看清産品型號配置,且要等拿到貨品後再付款,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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