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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不該成導購

  • 發佈時間:2015-05-08 06:40:30  來源:石家莊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康 乾

  剛剛過去的“五一”小長假,有一則新聞引起了公眾的廣泛關注:由於不滿遊客消費低,雲南一女導遊大發雷霆,漫罵遊客。儘管涉事導遊和旅行社都受到相應懲罰,但這裡面暴露出的一些旅遊市場亂象,值得大家警惕和思考。

  其實,只要稍加留心,便不難發現,這件事情背後的導火索又是以“零負團費”為代表的“低價團”。近年來,一些旅行社為了招攬遊客,不惜“劍走偏鋒”,用極具誘惑力的低價來吸引消費者,使遊客的報名費遠遠低於成本價。譬如,600多元的“港澳五日遊”,連最起碼的機票和住宿都不夠,如此賠本的生意,旅行社究竟圖個什麼?説白了,“羊毛出在羊身上”,那些旅行社把“潛規則”當成了“明規則”。在他們看來,遊客就應當去購物,不購物怎麼掙錢呢?明裏是導遊帶著去觀光,實則卻是“導購”領著去“購物”,並且報名費越低,對遊客的購物要求越高。導遊也恨不能生出三頭六臂,使出渾身解數,來勸説遊客購物,輕則軟磨硬泡,重則惡語相對,甚至威脅強迫。

  杜絕此類事件的重演,首先需要消費者“擦亮雙眼”。在面對各種低廉的旅遊産品時,不妨自己先大致估算一下成本。如果這個成本價比報名費高出太多,那就有“購物遊”的嫌疑了。另外,對於監管部門來説,應當向前走一步,不僅要抓好“事後監管”,更要抓好“事前規範”,通過建立和完善旅遊市場的管理規則、準入機制和評價體系等,來讓那些不良旅行社不敢也不能再搞“歪門邪道”。

  當然,話説回來,並不是説所有包含購物的旅遊都必須禁止。因為,的確有一部分遊客不光是為了出去觀光,也會有一定的購物需求。針對這一部分遊客,旅行社應在公平、透明的基礎上,通過細分市場,開發出相應的旅遊産品,並提前與遊客溝通協商好,把是否要購物,或者購物標準提前告知遊客,使其能夠明白消費。同時,不妨將購物當成獎勵,比如,購物滿多少錢就可以降低團費,甚至免除團費。這樣,才能各取所需、皆大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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