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諸侯經濟”讓商品自由流通
- 發佈時間:2015-04-14 18:00:33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轉型升級,需要建立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商品流通法的制定,將清晰劃定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破除“諸侯經濟”,讓商品流通更加自由順暢。
打破市場分割,形成自由統一的市場體系,這是流通領域一直以來的期待。商務部近期公佈的《商品流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填補了這一空白,明確作出了禁止地區封鎖的規定,並界定了地方政府的責任。
地方保護阻礙流通
“需要一部法律界定政府和市場的界限,使商品流通更公平、更透明、更自由。”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正在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的《商品流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國家保障商品在全國範圍內自由流通”。
“這裡的商品,不僅
包括國內商品,也包括完
稅進口之後的商品。”商務
部條法司副司長陳福利表示。
市場分割有著深厚的體制根
源和經濟社會根源,而且在不同時期,市場分割有著不同的特徵,在短缺經濟時期,其主要特徵是通過行政手段封閉和限制購買;進入買方市場後,其主要特徵則轉而表現為限制競爭者進入,壟斷特徵凸顯。
趙萍表示,當前商品流通領域市場分割的問題形式多樣,最突出的表現為兩種形式:一是通過行政手段干預商品跨區域流通;二是跨地區資質不互認。“根本原因是地方保護主義,這不利於商品的自由流通,也會導致市場的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趙萍説。
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是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基礎;並且強調要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嚴禁和懲處各類違法實行優惠政策行為,反對地方保護,反對壟斷和不正當競爭。
必須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
“治理的難度在政府,關鍵要劃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趙萍説。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市場中不公平的現象層出不窮,但是很難去追究政府的責任,市場分割的現象成為阻礙市場發揮作用的頑疾。
資料顯示,當前我國抑制市場分割和地方保護等法律條款缺乏專門性和系統性,更多只是散見於《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以及一些行政性法規中,而且懲罰力度不夠,很難對市場分割行為進行有力的約束。
在國外,美國、德國、日本經濟興起都與嚴厲打擊“諸侯經濟”密切相關。早在19世紀,美國最高法院強力干預和規範州與州之間的商業往來,保障了商品自由流通,逐步形成全球最大的統一市場,為崛起成為頭號強國奠定了重要基礎。
趙萍表示,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中國經濟轉型升級,需要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推動統一有序市場體系的構建。”趙萍表示,商品流通法推出之後,將需要梳理各地方標準和法規,推動自由、公正、透明市場體系的形成。“違法實施地區封鎖需要負法律責任。”陳福利介紹説,在草案徵求意見稿起草時已經設置了條款,政府部門及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阻礙市場流通的相應行為將受到嚴厲懲罰。
《商品流通法(草案徵求意見稿)》
彌補10大空白
內外貿統一原則
商品退市制度
召回缺陷商品的協助義務
資訊安全
開辦者的義務和連帶責任
地區封鎖禁止
政府商品流通信用資訊共用系統和信用資訊公共服務平臺
促銷行為規則
再生資源回收規則
處罰決定公開並納入信用資訊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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