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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土地出讓金欠賬數百億 樓賣完土地出讓金沒給

  • 發佈時間:2015-03-31 08:0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24日公佈的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支情況顯示,去年全國土地出讓金收入4.29萬億元,同比增長3.1%。同時,一些地方存在少徵、緩徵、減免和返還土地出讓收入行為,或以土地開發、獎勵款等名義返還土地出讓收入,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

  【現象】 未徵欠徵額動輒數百億

  記者梳理近年來審計署關於土地領域的審計報告以及國家土地督察公告,土地出讓金徵收減免、“欠賬”問題幾乎次次“上榜”。

  審計署2010年公佈的土地出讓審計報告披露,審計的13個市地州中,少徵、欠徵土地出讓金總額達350多億元。國家土地督察機構2013年對全國48個城市展開例行督察,發現46個城市存在違規少徵、欠徵或擅自減免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涉及829個項目,欠繳土地出讓金492億元。

  近期,一些地方官員的貪腐案被曝多涉及土地交易中的權力尋租,其中,土地出讓金徵收環節存在諸多問題與漏洞。

  武漢市新洲區原區委書記王世益濫用職權、受賄案近日開審。據記者調查,新洲區內5家房地産企業經王世益等人“關照”,在沒有任何政策依據情況下,少繳土地出讓金近5000萬元,國土部門對土地證照辦不誤。

  根據財政部2009年出臺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除國務院有明確規定以外,任何地區和部門均不得減免緩繳或者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土地出讓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地方國庫,分期繳納最多也得在兩年內全部清繳。

  【揭秘】 慣用三手段拖欠土地出讓金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頻頻違規返還“主動讓利”,另一方面,不少開發商在項目建設中,利益輸送拉攏官員,在調整容積率等方面做文章,降低土地使用成本,造成國家損失大量土地出讓金。而根據相關規定,建築項目調整容積率,應經國土規劃審查、政府批准,補繳相應土地出讓金後才能實施。

  住建部與監察部2010年在全國開展的違規調整容積率問題專項治理中,排查的9.8萬個房地産項目中,就糾正和處理違規調整容積率的項目2150個,督促補交土地出讓金和各項違規費158億元。

  其次是私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少地區同級別的工業用地與商業用地基準地價相差數倍甚至上十倍,農用地轉用或工業用地改為住宅或商業用地時,除需獲得國土等部門批准,依規走完程式外,還需繳納相應的土地出讓金。但一些開發商搞定政府相關部門的主要領導,直接改變土地性質。

  此外,多方打點延緩繳納。不少拿地單位或企業通過四處打點獲得政府部門主要領導的同意後,不僅能夠繼續延緩,甚至滯納金也可全部減免,“樓盤都賣完了,土地出讓金還欠著”等怪現象在各地多次出現。

  有開發商坦言,“上千萬的土地出讓金放在手裏,每年光利息都能收入上百萬元。掏二三十萬元打點官員,與得到的利益相比是小菜。”

  【觀點】 違規成本低 企業欠繳有恃無恐

  土地問題專家、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研究員黃小虎説,高額土地出讓金收入長期無法足額徵繳,意味著本應用於民生領域開支的公共資金打了折扣;徵地補償、安置回遷等費用可能受到影響,帶來土地補償款長期難以足額支付到位,導致失地、拆遷群眾與政府的矛盾糾紛高發;開發商繳納少部分出讓金即可佔用大面積土地,導致不少地區囤地成風,土地利用效率大打折扣。

  “土地出讓金徵收環節中的諸般亂象,關鍵在於土地出讓中違規現象的責任劃分與追究的缺位。”黃小虎説,儘管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地方減免、返還、緩繳土地出讓金,但以往審計或督察中查出此類問題,大多僅被約談和督促整改,受到處理的官員多是因其存在錢權交易等貪腐行為,違規成本較低,企業長期欠繳也有恃無恐。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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