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匯總土地出讓金審計結果 年內或公佈
- 發佈時間:2014-11-26 07:06:3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王斌
審計署匯總土地出讓金審計結果
年內或公佈,財政專戶、收入過渡戶管理、坐支土地出讓收入等成審計重點
審計署自8月開啟全國土地出讓金收支和耕地保護情況全面審計,到10月底結束現場審計階段。記者從參與審計人士處獲悉,審計情況從市級到省級層層總結上報,目前已經匯總至審計署。“年底應該能出結果,當年度的項目,沒有特殊情況是不跨年的。”據某地方審計局人士介紹,最晚會于次年1月向社會公佈審計結果。
此次審計是繼備受關注的社保基金審計和政府性債務審計之後,又一次全國性專項審計,也是首次全國範圍內進行土地出讓金收支審計。審計內容幾乎涉及土地規劃、計劃、審批、徵收、供應和利用等土地管理的全部環節,而其中土地出讓收入的徵收、支出、資金管理備受關注,與土地資金相關的財政專戶、收入過渡戶管理、坐支土地出讓收入等都是審計關注的重點。
據了解,目前仍有一部分審計人員繼續留駐在現場,“這些人留下的目的,主要是有個別事項還沒有弄清楚,另外在審計過程中,還發現了一些有價值的線索值得‘深挖’。”上述地方審計局人士告訴記者。
據介紹,此次審計涉及土地管理各個環節的資金收支問題。其中,建設用地審批環節涉及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的徵收,土地供應和使用環節主要涉及土地出讓金的徵收,徵地環節涉及土地出讓金中徵地補償安置費的支出,土地開發整理環節則涉及土地開發整理資金的支出。
土地出讓收入,從狹義角度看,就是指政府以出讓等方式配置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全部土地價款。
其中,包括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國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農業土地開發資金收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收入”四個科目的收入。記者從東部某省參與審計的人士處獲悉,“本次審計土地出讓金收支規模主要是狹義概念。”
在土地出讓收入徵收方面,主要審計內容包括:欠徵、少徵、漏徵土地出讓收入,或採取先徵後返、以各種名義進行補貼等方式違規減免土地出讓收入,空轉、虛增土地出讓收入等。在土地出讓支出方面。重點關注有無騙取、擠佔、挪用和超範圍支出土地出讓收入問題。
除了土地出讓金的收入和支出,資金的管理也是此次審計的重點。
按照規定,國有土地使用權實現出讓後,用地單位將資金繳入地方財政開設的土地出讓收入匯繳專戶,財政部門和國土部門根據對賬清算情況,將國有土地出讓收入從收入匯繳專戶劃繳入國庫,納入基金預算管理,財政部門根據國有土地出讓收入支出規定,按照預算安排,一是將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二是將資金撥入相關財政專戶,再從財政專戶將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
“資金的管理方面,審計重點關注財政專戶、收入過渡戶管理、坐支土地出讓收入以及其他土地出讓收支未納入預算管理等問題,還包括未及時、足額按規定計提專項資金和專項資金結余較大、支出效益不高等問題。”東部某省審計人員稱。
多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人士稱,此次審計的嚴格程度甚至高於去年的地方債審計。審計署特派辦的人員分散在審計的每一個地方,擔任主審,起主導作用。地方審計人員作為參審,負責資料、資訊的收集。審計方式是交叉審計。
“到達審計現場後我們又進行了詳細分組,比如有些人在國土局負責徵地檔案,有些人在開發區負責拆遷等領域的調查。我們每天都有一個通報會,交流昨天開展了哪些項目的審計,有哪些發現、取得哪些成果,今天計劃做哪些項目的審計。”上述南部某省地方審計人員稱:“審計內容會隨著工作進展進行微調。如果特派辦覺得哪些事項可能會有比較重大的發現,就會抽人重點對這一兩個事項進行審計。”
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土地徵用和土地收入的使用比較容易出問題。”
今年上半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1129億元,同比增長26.3%。2013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創歷史新高,達到4.1266萬億元,同比增長約45%。當年土地出讓金在整個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中的比例也是高達86%,而這一比例在2001年僅為16.6%。
王雍君表示,土地財政在最近十來年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與此同時,也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做一次全面審計非常必要。“主要意義有兩個方面:一是更好地為新一輪財稅改革提供支援性條件。二是可以加大反腐敗的廣度和力度。土地徵用、招投標、資金來源和使用、日常管理等環節都有可能有很大漏洞並産生腐敗問題。”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告訴記者:“在全面進行土地制度改革之前,需要做一個摸底調查,審計署來抓這件事是非常合適的。土地出讓收入的徵收、使用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但是相比其他公共財政資金,土地方面資金管理要薄弱得多。所以,了解現行制度在現實中的執行情況應該是審計的重點之一,此外根據審計的結果,或許會提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改進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