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代售非法理財産品亂象緣何屢禁不止
- 發佈時間:2015-03-20 17:03:19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3月20日(記者 廖佳)3月18日,工商銀行長沙市韶山路支行因牽涉湖南博灃資産管理公司的信託産品無法兌付,被投資受損戶堵住大門而陷入癱瘓。據湖南銀監局初步調查,博灃及其關聯公司出售的理財産品金額約4億至5億元,其中涉及銀行代售部分約2億元。
不少投資者表示,工商銀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等在長沙、益陽等地的數十家營業網點及其工作人員,向客戶推薦購買或者直接代售博灃産品,很多人因為信任銀行而受騙。
近年來,類似的故事常常在各地上演,主角從國有大行到股份制銀行之間不斷變化。不變的是,事發後銀行的回應——“我們沒有組織銷售某某産品,這是個別網點或者員工的私自行為。”
銀行真的是無辜的嗎?
至少這一次答案是否定的。記者調查顯示,工行一些參與代售的員工表示,推薦博灃産品是銀行下達的任務,為了促成簽約,銀行員工會有意淡化風險提示甚至隱瞞風險,重點強調收益。
投資者提供的一份工行湖南分行營業部2011年內部通知顯示:根據“工銀湘辦發(2010)476號文件”指示,希望各支行負責人親自抓好“飛龍一號”産品的銷售,做好與天源證券、博豐投資駐點人員的銜接工作,計價獎勵直接到個人。
有業內人士表示,銀行“透支”公信力代銷理財産品,給風險添上了發酵劑,如果沒有銀行為博灃等理財公司的非法行為“背書”,他們不會有如此好的生存土壤。
其實,對於代售、私售等亂象,早已引起監管部門的重視,近年來連續多次警示。銀監會主席尚福林在2014年上半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暨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議上表示,當前銀行代理業務發展很快,一些銀行對交易對手的管理不嚴格,盡職調查不深入,交易流程不規範,職責界定不清晰,風險歸屬不明確,導致一些風險事件發生後,銀行被迫“兜底”,承擔代付風險。而個別銀行網點員工私售“飛單”,更加劇了這種風險。
在2015年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上,尚福林再次指出,大力整治非法集資,嚴厲打擊外部侵害,重視聲譽風險管理,將聲譽風險管理納入全面風險管理體系。
監管三令五申之下,亂象難禁,風險防線在利益面前顯得如此脆弱。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度的不完善、不具體使得監管成了“兼管”,部分銀行或銀行員工有空可鑽。此外,目前一些商業銀行對客戶經理的考核仍以業績為主,在這種體制下,客戶經理的趨利心理難免會誘發其誤導、欺詐等不規範經營行為,以犧牲客戶的權益來換取自己的業績。
每一次風險事故都是一次寶貴的行業警示。這些事件的發生,將中國銀行體系久存的制度缺失、管理漏洞暴露于眾,其中的教訓值得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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