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電器和電信服務投訴較多
- 發佈時間:2015-03-11 08:29:17 來源:廈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福州站記者 張珺)“3·15”臨近,省消委會昨日公佈了《2014年度全省消費投訴情況分析》。數據顯示,全省去年共受理86481件消費投訴,解決81371件,解決率達94.09%,為消費者挽回損失16359.77萬元。
根據投訴性質劃分,2014年全省投訴中,品質問題、合同問題、售後服務問題排在前三位:品質問題的投訴25360件,佔投訴總量29.32%,排名第一;合同問題的投訴25056件,佔投訴總量28.97%,排名第二;售後服務問題的投訴18095件,佔投訴總量20.92%。
電腦和手機類投訴較多
從消費者投訴商品類型看,投訴量位居前五名的依次是家用電子電器、交通工具類、服裝鞋帽類、房屋及建材類、日用商品類。與上年度相比,交通工具類、服裝鞋帽類增幅相對明顯,分別為30.43%、25.69%;日用商品類與上年度相比下降了65.86%。
省消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家用電子電器中,通訊類産品以及電腦類産品投訴位居前列。不少消費者反映,新購買的電腦出現品質問題;電腦的配置與宣傳不符;三包期限內電腦出現故障維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等。
服務類投訴量增幅明顯
從消費者投訴服務類型看,投訴量位居前五名的依次是電信服務類投訴10288件,佔11.90%;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9140件,佔10.57%;網際網路服務類投訴2749件,佔3.18%;公共設施服務類投訴892件,佔1.03%;郵政業服務類投訴650件,佔0.75%。其中,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量增幅明顯,與上年度相比增長34.33%,公共設施服務投訴量降幅明顯,與上年度相比下降5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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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集滿“讚”
商家卻反悔
當前,不少微網志、微信的促銷廣告容易引起消費糾紛,特別是“集讚”後商家不兌現承諾的問題。
2014年2月,黃小姐參加某音樂餐吧的微信優惠活動,即微信集滿100個“讚”就贈送一份價值188元的套餐。黃小姐集滿100個“讚”後,與商家聯繫,卻被告知必須兩個人同行,一人正常消費方可享用該套餐。經消委會調解,商家才同意贈送黃小姐價值188元的套餐。
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要注意選擇信譽度高的賣家;注意保留證據,如相關的消費憑證以及與店家溝通的聊天記錄等;注意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付款,謹防木馬程式;注意貨比三家,不要一味貪便宜;注意保護個人資訊,防止被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