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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消協受理2.5萬房屋類投訴 品質問題面積欺詐多發

  • 發佈時間:2015-02-02 11:2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2月2日電 今日,全國消費者協會發佈2014年受理投訴情況報告,去年全年共接到房産及建材類投訴24599件,房屋仲介服務投訴1069件,爭議的焦點多在房屋品質問題、合同糾紛、房屋面積欺詐、物業服務糾紛等方面,目前房屋類消費主要存在陷阱多維權難的問題。

  房屋類投訴原因複雜,往往涉及群體性投訴。全國消費者協會在報告中披露,房屋類相關投訴主要集中在以下幾方面:一是房屋品質問題。主要集中在漏水、滲水問題,外墻面脫落,以及墻壁裂痕、空調佈局不合理等。二是交易合同糾紛。主要集中在合同附加條款、期房和現房不相符、周邊環境不一樣、配套不完善、交房延誤、有關定金的糾紛等。三是房屋面積欺詐。主要集中在實際面積和交付面積存在較大誤差、交易雙方對政策法規理解有偏差等。四是物業服務糾紛。主要是遇到房屋品質問題後,確定責任主體時,物業與開發商之間的扯皮現象比較多。五是房産仲介糾紛。主要集中在二手房的實際年份、具體面積存在問題,二手房交易過程中的落戶人員、物業費用沒有繳清、仲介方推諉責任等問題。

  中國消費者協會還曝光了一例業主訴開發商違約案例,2013年2月12日消費者安某在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某房地産公司買了一套商品房,價格38萬元,合同規定:房子于2014年5月1日前交付使用,如不按時交付,開發商賠償違約金2萬元。到了2014年8月15日,房子還未交付;2014年8月21日,投訴至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消協,要求賠償違約金2萬元。接到投訴後,青海省海東市民和縣消協工作人員到該房地産公司進行調查了解,指出開發商未履行合同協議,未向購房戶告知延遲交房的義務,違約責任在開發商。經調解,雙方達成協定,由開發商賠償違約金1.6萬元。(中新網房産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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