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施行一年,“公益訴訟”尚為零
- 發佈時間:2015-03-11 06:33:30 來源:南京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鄒偉) 去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中首次明確,對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中國消費者協會以及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的消費者協會,可以代表消費者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但將近一年過去了,目前我省消協“公益訴訟”尚為“零”。
“公益訴訟”是針對經營者侵害眾多且不特定的消費者,使其權益受到損害或者可能受到損害的情況,由沒有直接利害關係的主體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訴訟。
這幾年,南京等全國各地群體性消費投訴頻發。比如,通信、餐飲、食品、金融等領域存在的“霸王條款”和虛假廣告,以及三鹿奶粉三聚氰胺事件、問題膠囊等群體性消費者權益受侵害事件等。但單個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時間長、舉證難,難以與經營者對抗。
新《消法》首次賦予了省、自治區、直轄市消協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由原來只能支援消費者起訴,到可以代表消費者進行“公益訴訟”,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其進一步充實了消協的維權職責,有助於降低個體消費者的維權成本,將單個消費者的力量匯成合力,擴大消費維權效果。
雖然“公益訴訟”的主體資格有了,但要想真正落實到位依然非常不容易。記者採訪中獲悉,目前只有浙江省消保委曾向上海鐵路局提起過“公益訴訟”,且至今仍未有明確結果。全國其他省份,包括江蘇在內,至今都沒有消協提起過“公益訴訟”。
市消協相關人士分析,“公益訴訟”的主體資格只有省級以上消協才有。市、區消協雖然經常接觸大量群體投訴,但並沒有訴訟主體資格,這應該是影響消協“公益訴訟”影響力的原因之一。
省消協相關負責人介紹,省消協一直在做提起“公益訴訟”的準備,並做了大量線索徵集和篩選工作,目前還沒有到起訴流程,但已經明確了基本方向,主要是針對一些壟斷行業的“霸王條款”。因為,這些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範圍比較廣。但證據收集等並不容易,必須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我們有一個目標,既然要代表消費者提起公益訴訟,那就一定要把官司打贏。尤其是第一次訴訟,所以要特別慎重。”
據悉,為了更好地保障消協“公益訴訟”,省消協此前已經專門組建了由11個律師事務所參加的“江蘇省消協公益維權律師團”。另外,省消協還擬定了《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公益訴訟案件訴前工作規範》,圍繞案件受理與審批、訴前協調等多個方面做出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