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維修保養維權成熱點
- 發佈時間:2015-03-11 01:29:21 來源:蘭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地點,對車輛進行維修養護時,對方都應該出具票據,這對車主來説,既是一個消費憑證,也是糾紛發生時的證據之一,所以建議車主在維修車輛時還是應該索要相關票證,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某汽車修理廠一位負責人如是説。
《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品質的指導意見》後將被打破。
《意見》要求汽車生産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不得限制、干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要求建立實施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制度,保障所有維修企業平等享有獲取汽車生産企業汽車維修技術資訊的權利。《意見》不僅使車主可以自由選擇車輛維修單位,更打破了配件渠道的壟斷。
購車對每個車主和準車主來説,都算是一件高興的事兒——買車前總是要看了又看心儀的汽車,算了又算性價比高不高、是不是自己所能承受的範圍,甚至細心的人還會提前考查好做保養的4S店口碑如何、價格如何,因為不少汽車品牌銷售商都規定,在質保期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那麼對不起,你的車輛出現問題將影響銷售商對汽車“三包”規定的執行。然而,原本應該品質與服務都更好的4S店,在車主中口碑好的並不多,在4S店修車,價格貴、零配件壟斷、資訊不透明……但介於銷售商關於質保的規定,車主不得不選擇4S店來對車輛進行保養維修。這些都令自掏腰包對車輛進行維修養護的車主們感到無可奈何。
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即將來臨,近日,記者在走訪中發現,隨著生活品質的提高,汽車售後維修中如何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已成為不少消費者關注的重點問題。對此,記者實地走訪了我市部分車主、汽車維修點和質監等有關部門,對消費者這個關注點中的典型問題進行了梳理。
案例:明知不划算卻不得不選擇4S店維修保養
“去年我的車剛剛跑滿30000公里,我就決定不在4S店維修了,朋友介紹了一家汽車修理廠,現在車輛已經跑了40000公里,對於這家熟悉的修理廠,其服務與價格都讓我滿意。”去年6月,剛剛過了銷售商對汽車質保的期限,張先生就“迫不及待”地更換了車輛維護保養的場所,為什麼?用張先生的話來説:“4S店實在進不起了”。原來,張先生的汽車是價格在10萬元的合資品牌,他一直是每5000公里進店保養一次,一開始花費並不算太高,查查四油一液,不夠了就添點,每次費用也就是七八百元左右,可車輛一過15000公里,到4S店保養時,費用就高了起來,在四油一液的基礎上,發動機檢查、換火花塞、換剎車片,每次光是人工費就讓張先生“壓力山大”,而又不敢不按4S店要求去換汽車的各種零件——不為別的,全是為了安全考慮。於是,兩萬公里的時候,張先生按要求換了剎車片和火花塞,出於對4S店的信任,這些保養的票據他都沒有長時間的保留。
等到35000公里的時候,張先生本來還是要從4S店去保養車輛的,但4S店1500元的保守估價讓他咋舌,要知道,這還是其他零件不需要更換的情況下需要的花費。於是,在朋友介紹下,他來到了朋友熟悉的汽車修理廠,對車輛檢查了一番的師傅對他説,火花塞需要換,機油也需要全換,聽到火花塞需要更換,張先生很詫異,要知道火花塞換了時間並不長,可維修師傅卻回答説火花塞從未更換過,行內人一眼就能看出來。聽到這兒,張先生很氣憤,可無奈4S店當時的單據早已找不到,就是想投訴也沒有了證據,只得咽下這口氣。車輛收拾停當後,花費也只有相當於4S店的三分之二,對此維修店老闆告訴他:“4S店各項成本都很高,所以工時費和零件費用相對較高,這也是修理廠在價格上存在優勢的原因之一。”
近日,在記者的走訪中,與張先生情況相同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很多車主,雖然明知道價格高,但因為廠家規定汽車在質保期內必須在授權經銷商那裏維修保養,否則不享受質保,而不得不去4S店維修保養。再加上原廠配件一般只能在4S店買到,更讓4S店不愁客戶。
新規出臺:汽車維修配件不再被4S店壟斷
不過,這樣的售後服務壟斷局面,在保監會與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品質的指導意見》後將被打破。
《意見》要求汽車生産及其授權銷售、維修企業不得限制、干預消費者自主選擇維修企業和維修服務,不得以汽車在“三包”期限內選擇非授權維修服務為理由拒絕提供維修服務。要求建立實施汽車維修技術資訊公開制度,保障所有維修企業平等享有獲取汽車生産企業汽車維修技術資訊的權利。《意見》不僅使車主可以自由選擇車輛維修單位,更打破了配件渠道的壟斷。
同時,《意見》破除了維修配件渠道壟斷,促進汽車維修配件供應渠道開放和多渠道流通:鼓勵原廠配件生産企業向汽車售後市場提供原廠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標的獨立售後配件;允許授權配件經銷企業、授權維修企業向非授權維修企業或終端用戶轉售原廠配件,推動建立高品質維修配件社會化流通網路。要求保障所有維修企業、車主享有使用同質配件維修汽車的權利,促進汽車維修市場公平競爭,保障消費者的自主消費選擇權。
建議:無論何時何地消費都應索要相關票證
“無論什麼時候、什麼地點,對車輛進行維修養護時,對方都應該出具票據,這對車主來説,既是一個消費憑證,也是糾紛發生時的證據之一,所以建議車主在維修車輛時還是應該索要相關票證,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某汽車修理廠一位姓趙的負責人如是説。
“近幾年,從《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到《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再到《關於促進汽車維修業轉型升級提升服務品質的指導意見》,其實都是在不斷地加強著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力度,明確了銷售商、修理商、製造商以及消費者之間的責任關係,在汽車消費日益普及的今天無疑是消費者的福音。”質監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雖然目前已有不少規定利於消費者在汽車消費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仍建議消費者在汽車消費時要保持理性,認真閱讀相關合同或條款,在發生糾紛時要及時取證,讓自己在維權時處於主動地位。 記者蔣淩實習生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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