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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動了我的寬頻選擇權?

  • 發佈時間:2015-03-11 01:29:20  來源:蘭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目前,有數據顯示,甘肅省網際網路寬頻接入用戶達到289萬戶,網路已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人們利用網路辦公、購物、看視頻等已經成為常態,然而,近年來社區寬頻壟斷等問題卻屢屢被消費者詬病,不少消費者在裝寬頻時,都會面臨這樣的問題,小區裏只有一家電信業務運營商,無論是否滿意,都別無選擇。時至“3·15”,記者也就蘭州小區寬頻壟斷情況進行了相關調查,卻發現寬頻壟斷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老式小區飽受“寬頻壟斷”之苦

  家住西站建蘭路田園小區的侯先生入住該小區已十年了,他告訴記者,自己從入住小區以來一直都辦理的是鐵通寬頻,“我是個80後青年,以網路謀生。這寬頻根本達不到我的需要。電信行業的發展如今早已突飛猛進,可我家的寬頻連正常上網都費事,更別説享受網路電視了。”兩年前,他曾想換家運營商,就打電話諮詢電信寬頻辦理事宜,但客服人員卻告知他該小區是被鐵通壟斷的,電信的網線拉不進來,自己不得不硬著頭皮續繳了一年。“得知國家下文件打擊小區寬頻壟斷,以為自己迎來了春天”,可當他把電話打到電信的時候又被拒絕,理由是小區內沒有電信的基站,無法辦理。

  無獨有偶,同樣的問題也困擾著家住西固區福利西路中鵬佳園的李女士。她表示,自己2009年準備拉寬頻而向各個電信運營商進行諮詢時就被客服告知自己的小區只能拉電信的寬頻,而通過了解她也得知,同級別的包月服務,甘肅電信寬頻收費要遠高於其他運營商的收費,雖然甘肅電信寬頻都有各種優惠套餐,但優惠也僅限于電信的手機和座機。

  “我家裏沒有人用電信手機,送的話費還得開通他們的號”,李女士不滿的説,“無論怎樣,這就是侵犯了用戶的選擇權,真不知道這種寬頻行業裏一人壟斷一片區域互不干涉的潛規則什麼時候到頭?”

  記者調查發現,只由一家電信運營商壟斷小區寬頻業務的現象,在蘭州非常普遍,其背後隱匿著複雜的利益關係。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直言不諱:“獨家佈線,是電信運營商和小區開發商之間多年的合作模式了,大家都在這麼做。”

  據幾位房産開發公司工作人員透露,電信運營商通過各種手段壟斷小區寬頻資源,早已是公開的潛規則。

  所謂的潛規則,就是住宅小區新建時,開發商要有一次“競標會”,多家電信運營商會就小區寬頻線路敷設工程競標,之後,會有一家電信運營商拿到該小區的寬頻線路敷設工程。等小區建好之後,出資的電信運營商自然要獨家經營,而物業公司也對這種行為默許。之後其他運營商即使接到該小區住戶的訂單,也是用種種理由回絕。

  新式小區又現壟斷新招

  不僅老式小區的住戶飽受寬頻壟斷之苦,蘭州部分新式小區的住戶們同樣無法享受寬頻入網的自由選擇權,剛剛住進蘭州安寧區新建小區銀灘雅苑不久的張先生就為此非常惱火。

  “小區業主無法自主去各大運營商處辦理業務,所有業務只能通過一家公司辦理。”他不滿的説道,本想選擇電信寬頻的他雖多次聯繫甘肅電信到小區對接寬頻事宜,但均被物業無理由強硬拒絕。據張先生透露説,開發商是在建房時將小區的佈線及設備安裝出售給了這家公司,所有設備和線路都是由這家公司負責,然後這家公司又從三大運營商處購買,轉售給業主。

  就此,記者也採訪了銀灘雅苑遠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但其工作人員表示,這是開發商與投資公司簽的協議,物業只是代收費。記者又致電該公司相關負責人,他回應按照“誰投資誰受益”原則,小區寬頻必須由投資方運營,因為只是租用的電信運營商的線路,所以並不需要去營業廳交費。而開發商相關人員,則早已撤出樓盤。

  寬頻入戶線被稱為“最後一公里”,根據國家規定,一般由開發商投資建設。但目前現實中更多的做法是,為轉嫁小區通信設施建設費用,開發商會邀請一家網路運營商投資建設,按照目前網路開發“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投資建網的運營商就成了單一運營商。

  據某運營商一位通信客服經理透露,二三級運營商中一部分是由開發商和物業組成,其壟斷若干樓盤,再向大的運營商租用網路寬頻,“但租用方獲得寬頻資源後如何開展業務則不受運營商限制,而國家也沒有相關業務的規劃標準。”

  面對壟斷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2013年4月1日起實施的《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設計規範》和《住宅區和住宅建築內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兩項國家標準規定,住宅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不得與任何企業簽訂壟斷性協議,不得限制各電信運營企業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戶選擇權。

  但進一步落地執行規範仍然需要時間。“網路運營商、房地産開發商、物業等各方的利益博弈,往往造成小區寬頻壟斷,惡性競爭、排他性競爭不斷,而最終用戶選擇權被剝奪。”有業內人士這樣表示,下一步應進一步明確小區通信設施由開發商自己承擔,不能允許開發商轉嫁小區通信設施建設費用。

  甘肅鑫正大律師事務所鐘晶律師向記者表示,開發商與運營商簽訂的壟斷協議,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物權法》的相關規定,侵犯了業主的自由選擇權,而根據《物權法》相關規定,配套電信設施應屬於業主共用設施的一種,是開發商建設小區樓盤時,必須建設的滿足建築物專有部分功能需求的配套設施之一,應該歸業主共用。因此小區業主擁有對電信配套設施的共有權及共同管理權。業主可以與開發商、物業協商,協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工商等相關部門投訴,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業主在購房前應對開發商提供的服務內容進行前期了解,及時了解寬頻運營相關情況;同時,業主可成立業主委員會,及時和物業協商,要求更換或者增加寬頻運營商。破解壟斷何時有解?

  近日工信部也傳來利好消息,繼虛擬運營商牌照發佈之後,寬頻運營商牌照近期正式發佈。根據工信部去年公佈的《寬頻接入網業務開放試點方案》,從3月1日起,除了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之外,民間資本可以多種模式進入寬頻接入市場,寬頻運營商將會實現“擴軍”。

  對於接入網開放,儘管專家學者都認為是好事,但一位長期在一線領域管理寬頻業務的本地運營商管理層人員這樣對記者説,如果《電信法》依然不落地,監管機構依然不統一,則立法和執法依然沒有跟上。

  據該高管透露,接入網是目前管理最亂、最難的區域,“我們不少員工居住的小區,要使用自己公司的服務,都變得不可能。”該人士表示,一旦突然開放,而立法工作和執法水準沒有跟上,各地通信業管理部門面對的就不是幾家或幾十家接入網運營商的問題,而很可能演變成一個小區、一個樓盤一家運營商,他們需要面對數千家打著“接入網運營商”旗幟的物管公司。“這樣,小區壟斷就會被強化,而不是削弱了。”

  □記者劉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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