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專員辦探索中央重大投資項目的財政監管
- 發佈時間:2015-02-16 17:31:44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 開展中央重大投資項目的財政監管是專員辦加強財政預算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為探索這一監管工作思路,湖北專員辦從四個方面對長江航道整治工程實施了監管試點,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為了使監管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該辦有步驟地抓好監管的組織工作。一是將長江航道整治工程監管試點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計劃;二是成立重大項目監管工作領導機構,辦分管領導任組長,業務二處組成專門工作專班;三是召開監管工作佈置會,辦領導全體成員參加,直接與項目主管單位和承辦單位部署監管事項;四是科學安排工作日程,保證工作專班每月有一週時間到現場實施監管工作。
全面掌握監管對象的特點才能有的放矢。通過調查摸底,長江航道整治工程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建設內容複雜,隱蔽工程多;二是投資規模大,建設週期長;三是社會影響深遠,戰略地位重要,該項目是打造長江黃金水路的重要內容,具有十分重要的公益性質和戰略地位;四是建設資金種類多,有港口建設費、車購稅和預算內投資,來源渠道分散。該項目以國家審批核準為主,項目組織建設和使用管理分離,建設資金由中央財政資金按年度下達計劃指標,且90%實行國庫直接支付。在詳細了解項目基本特點的基礎上,該辦制定了以程式性和實質性並重為主要內容的監管工作方案。對項目建設合同執行情況、監理實施情況、財務會計情況、工程投資計劃及概算控制、竣工驗收及財務決算、財經紀律執行情況等現有資料進行程式性復核,對申請國庫直接支付資料進行材料復核和實地查驗,重點審查監理單位等社會仲介組織的鑒證資料,通過對鑒證結果的再監督還原項目建設實際情況,發現有疑點再進行實地抽查。
該辦還不斷加強與其他監督部門的配合。注重與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資訊交流和監管配合。分析利用發改、交通、環保、審計等監管部門的成果,包括初步設計等工程批復文件、交工驗收文件,環保、水利部門評估結論等;充分發揮主管部門的監督作用。既分析利用好主管部門的檢查、審計、稽查結論,又適當借用主管部門力量開展些輔助性工作;審慎利用社會仲介的鑒證意見。在分析其程式到位情況下,適當利用監理單位意見、會計師事務所竣工決算和造價審計報告等社會仲介機構的成果。
通過近一年來的監管試點工作,該辦發現長江航道整治工程在個別項目的招投標程式、概算執行、合同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缺陷,需要進一步加強改進。同時,該辦也及時將存在的問題向項目主管部門、承辦單位進行了通報,提出了具體整改要求。目前,除個別難以整改到位的問題,主管部門向上級管理部門進行了請示外,監督發現的大多數問題都已按通報要求進行了全面整改。(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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