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財政角度破解秸稈焚燒困局
- 發佈時間:2015-02-06 20:31:00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自今年5月1日起,湖北省將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將禁止露天焚燒農作物秸稈,湖北省人大第十二屆三次會議日前通過的這一決定把“禁燒令”推到了一個新的高度。
然而回顧歷史,針對秸稈的治理並不罕見,每年夏秋兩季,各地都會開展禁止秸稈焚燒工作,卻多半是口號很響,成效一般。年年禁燒,卻年年禁不住,這説明秸稈焚燒問題的背後,是一個涉及多主體、多鏈條、多行業的系列問題,絕不是單純靠環保部門或鄉鎮一級政府“蹲、守、抓、堵”就能解決的問題,也絕不是一紙文件、一個禁令就能解決的問題。只有靠各個部門、各個環節的共同協作,靠“頂層設計”和“微觀治理”的有機結合,由政府引導,借助市場手段,調動農民和社會經濟組織多主體積極參與共同完成。其中,行之有效的財政政策將會對破解秸稈焚燒之困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筆者在山東農村調研發現,不論是農民還是企業,對秸稈綜合利用的積極性都不高,“費力不小,收益寥寥”是雙方共同的抱怨。因此,從經濟的角度看,治理秸稈焚燒痼疾,必須依靠政府的引導和扶持政策的強力推動才能完成。
政府補助有利於催生行業的興起,政策帶動市場,市場引導産業。目前各級政府都在探索、研究和調整財政支農惠農思維方式的轉變和制度創新,整合已有的涉農政策,廢止一些重復和低效的補助形式。筆者認為,在整合專項補助資金項目的同時,還應調整扶持方向,增加在農業廢棄物利用方面的補助力度,推動投資大、週期長、微利和非經營性虧損的秸稈利用企業的發展。
要做到政府為主導,科學運用行業補助政策,妥善解決農民利益和秸稈利用企業的生産成本問題,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才能實現秸稈綜合利用可持續發展。因此,對於社會力量投資興辦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政府應在土地、稅收、財政、金融、價格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援。
科學界定政策的支援範圍,以保護農民利益和促進秸稈利用企業健康發展為基點設立補助項目,是確保政府的支援與引導充分發揮效力的關鍵。一是要以價格為杠桿,把秸稈回收當作農民增收點。建議倣照糧食收購最低保護價制度來激勵秸稈回收。二是政府應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在糧食收購站附近建立秸稈回收站,把糧食收購和秸稈回收結合起來;也可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建立健全秸稈清運、收儲機制,解決家庭收儲運輸困難問題,為工業化綜合利用提供條件。三是鼓勵研發。政府設立研發基金,支援生産廠家研發、生産便於操作、有利於秸稈回收利用的低成本農機設備,通過對先進機具獎補的方式,淘汰落後機具的生産。四是農機具購置補助。結合現有農機購置補助政策,增加以舊換新等內容,提高補助標準,讓農民少拿錢、辦大事,促進機械化的推廣普及。五是採取“以獎促治”的方式,制定切實可以達到設計效果的補助政策,直接獎補低茬收割或粉碎還田的農戶,從源頭上解決秸稈焚燒問題。六是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資金,整體推進對農業田間道路的整修,保障機械設備能夠到達田間地頭,提升機械化操作空間。七是結合節能減排、新能源發展、迴圈經濟支援政策,制定適合秸稈綜合利用生産加工企業的支援政策,為秸稈回收利用打開通道。
綜上所述,不管是那種補助形式,都要做到實處,切忌蜻蜓點水,否則將會是政府掏了腰包,農民還不滿意,效果還沒達到。
為促進環境治理,政府還可從上調的成品油消費稅中拿出一定比例作為獎補資金直接對接秸稈綜合利用的各個環節,解決農民利益和綜合利用企業利益這一關鍵問題。鼓勵和引導企業在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時期,通過轉方式、調結構優先向秸稈綜合利用項目發展。當農業廢棄物可以變成農民和企業增收途徑時,相信秸稈就不會再付之一炬。
破解秸稈焚燒之困,有賴於工業和農業現代化的互動發展去解決,有賴於依法治國和政府扶持政策的結合來推動,有賴於社會各界的投入和農民環保意識的增強來完成。治理秸稈焚燒,搞活一片經濟,富裕一方農民,贏得一個藍天。(作者單位:財政部駐山東專員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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