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專家解讀①順應新常態 實現新發展
- 發佈時間:2015-02-03 08:50:00 來源:中國農業資訊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如何在經濟放緩背景下繼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促進農民持續增收,是必須破解的一個重大課題。
2014年是農業農村工作取得輝煌成就的一年。糧食産量實現歷史性的“十一連增”,農民增收實現“十一連快”。農業連年豐産增收,對於保障供給、穩定物價,對於實現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做好全局工作,提供了堅實的支撐。
2014年又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具有轉折意義的一年。作為全球經濟引擎之一的中國經濟,在高速運作多年之後,開始由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與此同時,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結構性矛盾凸顯,企業生産經營困難增多,部分經濟風險顯現。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清醒認識當前形勢,準確研判未來走勢,提出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的科學判斷。認識新常態,適應新常態,引領新常態,成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經濟發展的大邏輯。
農業作為國民經濟的一個重要組成部門,實際上先於其他行業進入新常態。早在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2000年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意見》就明確指出,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進入新階段,要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進行戰略性調整。之所以提出進行戰略性調整,就是因為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存在結構性矛盾,突出地表現在農業産品結構、品種結構以及品質要求與城鄉居民日益提高的需求不相適應,農産品賣難和短缺交替出現。在此後十幾年間,農業結構性矛盾一直存在。為了解決這個矛盾,中央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如對小麥、稻穀按最低收購價托底收購,對玉米實行臨時收儲,對種糧農民進行直接補貼,等等。這些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業結構性矛盾,尤其是有效緩解了農産品賣難。但總的看,矛盾並沒有消除,並且在廣度和深度上呈現出不斷加深的趨勢。到了今天,農業的結構性矛盾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不解決結構性矛盾,農業的進一步發展將會受到嚴重制約,確保農産品穩定供給和農村增收的目標就難以實現。
當前農業結構性矛盾突出表現為農業發展面臨來自“上、下、左、右”四個方面的約束。“上”面的約束,是指我國大宗農産品價格全面高於國際市場,頂到“天花板”,國內外價格倒挂,顯現出“封頂效應”。2014年12月,國內小麥、玉米、大米、大豆批發價比配額內進口完稅價每噸分別高出約500元、750元、800元、1100元,價差幅度分別達到27%、45%、23%、36%。“下”面的約束,是指農業生産成本“地板”剛性抬升。近年來,人工、農機作業、土地流轉等費用上漲過快,帶動農業生産成本逐年上漲。2012年我國三大糧食品種畝均生産總成本較2002年翻了1.5倍,其中前6年增長了52%,後4年增長了67%,增速有逐年提高的趨勢。“左”面的約束,是指農業生産補貼和價格補貼逼近“黃箱”上限,依靠“黃箱”政策支援保護農業的空間已經不大。目前國內糧食補貼已逼近我國加入WTO時承諾的8.5%的“黃箱”約束上限,對棉花的補貼已經超出約束上限。“右”面的約束,是指資源環境亮起了“紅燈”。長期以來,農業産業過於追求産出高增長,把耕地、水資源等基本利用到了極致。
糧食生産雖然實現了“十一連增”,但也付出了沉重的生態和環境代價。化肥、農藥過量使用,一些地方地沒法種了,水沒法澆了,農業可持續發展面臨嚴峻形勢。
當前農業面臨的矛盾和問題説明,依靠拼資源、拼消耗的傳統農業發展方式已難以為繼。適應新常態下農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徵,必須更新觀念、提升認識,改革體制,創新機制,加快推進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具體地講,農業發展必須實現五個方面的轉變:
一是由數量增長為主向數量品質效益並重轉變。對於中國這樣一個有13億多人口的大國來講,保持主要農産品産量的穩定增長不僅必要,而且必須。但産量的增長應該與消費增長相適應,在品種、品質上與需求結構相適應,在效益上能夠確保農業經營獲得與其他産業大致相同的平均利潤率。實施新的糧食安全觀,改變過去保全部、保所有向保重點、保口糧轉變,堅持“穀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不斷提高農業綜合效益。
二是由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必須摒棄傳統的拼資源、拼消耗的農業生産方式,依靠科技創新和體制創新,大力發展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農業,努力降低農業生産成本,提高資源投入的邊際效益,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三是由政府直接調控向通過市場間接調控轉變。市場需求是導航燈,生産什麼、生産多少應更多地由市場供求決定。進一步改革完善農業保護和補貼機制,逐步實現價補分離,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
四是由分散經營向適度規模經營轉變。通過創新農業經營體制,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社會化服務體系,實現農戶家庭與現代農業的對接,大幅度提高農業勞動生産率和國際競爭力。
五是由産品生産向産業鏈、價值鏈生産轉變。大力發展農産品儲藏、保鮮、加工、行銷,推進一二三産業的融合和産業升級,拓展農業增值空間,使廣大農民更多分享産業鏈、價值鏈帶來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