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洪遠:改革是動力 法治做保障
- 發佈時間:2015-02-02 07:40: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把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作為主題。那麼,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有哪些新內容?有哪些新亮點?《經濟日報》記者就此採訪了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宋洪遠。
記者:您認為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出臺的背景是什麼?為什麼要把發展現代農業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
宋洪遠:加快農業現代化,是現實與歷史的重大任務,既具有緊迫性,又具有長期性。從當前經濟發展形勢來看,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在經濟增速放緩的背景下,繼續強化農業基礎地位,對保持國民經濟穩健發展具有支撐作用。
目前,我國農業發展面臨很多新的矛盾和問題。首先,農業發展面臨著資源約束和環境約束兩個“緊箍咒”,要破解資源和環境約束的矛盾,就必鬚髮展農業現代化。其次,目前我國農産品價格和農業補貼都遭遇到“天花板”,同時農業生産成本不斷上升。在多重擠壓下,必須創新農業支援保護政策,提高農業競爭力。
記者:發展現代農業的動力是改革。在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改革創新是貫穿始終的一條主線。深化農村改革的亮點有哪些?
宋洪遠:中央的各項改革能否成功,關鍵在於落地。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了深化農村改革的途徑和方法,提出要完善頂層設計,抓好試點試驗,不斷總結深化,加強督查落實,確保改有所進,改有所成,進一步增強農村發展活力。
深化農村改革的第一個亮點,是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規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發展。從當前來看,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主要是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促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規範發展。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要引導農民以入股等形式參與家庭農場、合作社和龍頭企業的經營,保護農民的土地收益。
深化農村改革的第二個亮點,是推進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主要是探索農村集體所有制有效實現形式,創新農村集體經濟運作管理方式。要抓緊出臺實施關於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意見,對農村資源性資産、非經營性資産和經營性資産實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改革。對經營性資産,要重點抓好,要擴大土地確權頒證整省試點範圍。在土地確權過程中,總體上要確權確地到戶。
深化農村改革的第三個亮點,是穩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要分類實施農村土地徵收、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對於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範圍嚴格限制,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以通過出讓、租賃、入股3種方式入市,公益性建設用地不能入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既要符合城市規劃,又要符合用途管制。對於符合條件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一定要以公開規範的方式轉讓使用權。
深化農村改革的第四個亮點,是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鄉村治理機制主要是提供鄉村公共管理和服務,好的鄉村治理機制,可以提高鄉村辦事效率,有利於化解農村矛盾。要在有實際需要的地方擴大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要繼續搞好以農村社區為基本單元的村民自治試點,探索符合各地實際的村民自治有效實現形式。
記者:今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加強農村法治建設,並把農村法治建設提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您怎麼看這種變化?
宋洪遠:加強農村法治建設非常重要。農村是我國法治建設相對薄弱的環節,依法治國首先要送法治下鄉,必須加快完善農村法律體系,同步推進城鄉法治建設,要善於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三農”工作。
農村改革要取得成功,必須要以法治做保障。要通過法律制度建設,保護農民的各項權利,規範農村市場運作秩序,推動政府對“三農”的支援和保護;要加強農村執法隊伍建設,提高農村執法人員的水準;提高農村法治水準,農民首先要學法、懂法,增強法治意識;要通過村民議事,村規民約,發揮村民民主協商在鄉村治理中的作用,提高農村基層法治水準。(經濟日報記者 劉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