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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證券成受罰大戶 公司評級恐受影響

  • 發佈時間:2014-12-19 01:00:47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曾經名噪一時的海聯訊虛假陳述事件終於有了處罰結果。中國證監會近日出具的行政處罰書顯示,海聯訊因騙取發行核準違法和資訊披露違法被罰822萬元,仲介機構平安證券被罰3707萬元。

  平安證券並不“平安”,從勝景山河萬福生科再到海聯訊等多家公司造假案件,均有平安證券的影子相伴其中。多位專家表示,作為負責保薦的仲介機構,平安證券對這些造假行為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在公司聲譽和形象受到嚴重損害的同時,平安證券的業績利潤以及官方評級也將面臨下調的壓力。

  海聯訊案發酵 平安證券再領罰單

  證監會12月8日披露的資訊顯示,平安證券在推薦海聯訊首次公開募股(IPO)過程中未勤勉盡責,未按規定對海聯訊IPO申請文件進行審慎核查,從而未能發現海聯訊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收入的事實,其所出具的保薦書存在虛假記載。

  具體來講,平安證券未關注並審慎核查海聯訊會計期末收到銷售款項期後不正常流出的情況,未能發現海聯訊虛構收回應收賬款的事實;未審慎核查海聯訊銷售情況,未能發現海聯訊虛增營業收入的事實;未審慎核查海聯訊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據此,證監會決定對平安證券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400萬元,沒收承銷股票違法所得2867萬元,並處以440萬元罰款,合計3707萬元;對平安證券具體負責海聯訊保薦工作的保薦代表人韓長風、霍永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撤銷證券從業資格,認定兩人為證券市場禁入者。

  事實上,在保薦項目上因涉及相關公司財務造假,平安證券已多次“觸雷”。海聯訊案是平安證券繼勝景山河、萬福生科之後,保薦的上市公司再次出現財務問題。

  原定於2010年12月17日在深交所上市的勝景山河,因涉嫌財務造假,在上市前一天被證監會要求暫緩上市。2012年11月29日,證監會向保薦機構平安證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向林輝、周淩雲採取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的措施。

  2011年9月27日,由平安證券保薦的萬福生科上市,隨後被發現其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證監會介入立案調查。平安證券後於2013年10月14日接到證監會正式通知,因在萬福生科上市保薦工作中未能勤勉盡責,公司被暫停保薦機構資格3個月,同時罰沒7665萬元收入,正式處罰決定的簽署日是9月24日。

  2011年11月23日上市的海聯訊,于2013年3月21日公告稱因涉嫌欺詐上市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其保薦機構平安證券則為此再領罰單。

  了猶未了:多家擬IPO公司中止審查

  受累于萬福生科事件,平安證券被暫停3個月保薦資格,雖然在2013年12月24日被恢復,但受到“海聯訊涉嫌財務造假”事件的再度衝擊,平安證券的保薦業務受創嚴重。

  在目前證監會“中止審查”的24家企業中,有10家企業因“發行人主體資格存疑或仲介機構執業行為受限導致審核程式無法繼續”而中止審查,佔比42%,它們的保薦機構均為平安證券。

  來自中國證監會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截止到2014年12月11日,共有24家企業處於中止審查狀態,其中,上交所12家、深交所中小板3家、創業板9家。按照《發行監管問答——關於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中止審查的情形》中止審查分為如下幾種情形:情形一,申請文件不齊備等導致審核程式無法繼續的;情形二,發行人主體資格存疑或仲介機構執業行為受限導致審核程式無法繼續的;情形三,對發行人披露的資訊存在質疑需要進一步核查的;情形四,發行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或者其他導致審核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的。

  具體來看,共有10家企業“發行人主體資格存疑或仲介機構執業行為受限導致審核程式無法繼續”而中止審查。上交所12家企業中,有4家屬於這種情形的企業分別是:湖南艾華集團、普萊柯生物工程、瀋陽遠大壓縮機、南通醋酸化工;深交所中小板3家企業中,有2家屬於這種情形的企業分別是:永興特種不銹鋼、山西普德藥業;創業板9家企業中,有4家屬於這種情形的企業分別是:浙江金科過氧化物、深圳市贏合科技、珠海全志科技、西安藍曉科技新材料。它們的保薦機構均為平安證券。

  其實早在“萬福生科事件”之後,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曾表示,如果仲介機構保薦的多家公司出現問題,應終身停止該機構的保薦資格。此後,平安證券宣佈獨家出資設立3億元萬福生科虛假陳述事件投資者利益補償專項基金,向受損投資者先行補償,由此公司寶貴的保薦資格才得以保住。但是長時間以來,多家保薦公司的IPO申請仍被中止審核,對於平安證券投行的業務影響仍不容小覷。

  保薦業務屢屢“觸雷” 公司評級搖擺不定

  在接連發生保薦項目虛假記載的事件之後,平安證券的聲譽和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公信力大打折扣,暴露出來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不當,更讓其評級被接連調降,直接影響到公司的業績利潤和後續創新業務的開展。

  所謂券商分類評級,是監管部門對證券公司的綜合性評價,主要是體現證券公司合規經營、財務穩健狀況、風險管理能力等。評價指標主要有資本充足、公司治理與合規管理、動態風險監控、資訊系統安全、客戶權益保護、資訊披露6類。

  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監管規定》,券商評級與券商利益息息相關,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會對不同類別證券公司實施區別對待的監管政策,同時開展創新業務、新設營業部、獲得牌照資格等也與評級結果直接掛鉤,證監會還根據證券公司分類結果確定不同級別證券公司繳納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的具體比例。

  2012年平安證券因勝景山河事件而遭遇降級,由AA級降至A級。2013年平安證券又因萬福生科事件被連降6級,由A級降至C級,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最低等級。評級遭降就意味著平安證券需要繳納的中國投資者保護基金比例將相應提高。

  雖然2014年平安證券評級由C級上升4級至BB級,但距離其2012年的A級仍有兩級差距。此外,有業內人士稱,繼勝景山河、萬福生科事件之後,海聯訊案的保薦醜聞再讓平安證券“吃上”3707萬元的鉅額罰單,再加上兩涉案保代被市場禁入,受此處罰影響,平安證券的評級恐將再遭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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