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通試點準備到最後階段
- 發佈時間:2014-11-07 01:31:57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原本10月推出的滬港通臨時爽約,投資者失望之情溢於言表,對於滬港通的時間表,在證監會昨天下午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依舊沒官方説法。不過,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滬港通試點的各項準備工作到了最後階段,還首次對滬港通的資訊披露問題進行了解答。此外,證監會昨天還詳細通報了海聯訊為實現上市目的的造假行為,並且下發了對海聯訊處以822萬元的罰款決定。京華時報記者敖曉波
對於備受市場期待的滬港通何時推出的問題,證監會在昨天的發佈會上並沒有給出明確答案。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只是表示,滬港通試點各項準備已經到最後階段。
除此之外,關於滬港通權益變動相關資訊披露問題的有關情況,鄧舸給出了詳細的説明。
關於上市公司前十大股東的資訊披露問題,鄧舸表示,根據規定,年報中應當披露報告期末股東總數、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東名稱等,若持股5%以上股東少於10人,則應列出至少前10名股東的持股情況。目前,A股市場是依照記載于登記結算機構的股東名冊確認股東身份的,也即按名義持有人進行確認。在滬港通實施初期,以名義持有人披露前十大股東是確保市場效率的重要制度安排。
香港投資者通過滬港通買賣股票達到資訊披露要求的,應當依法履行報告和資訊披露義務。因此,通過滬港通買入內地市場上市公司股票的香港投資者,是資訊披露的義務人。
此外,境外投資者履行資訊披露義務時,應當合併計算其持有的同一上市公司的境內上市股和境外上市股。在境外投資者申請QFII資格時,應當切實履行持股資訊披露和禁止短線交易的有關要求。QFII及其一致行動人應當合併計算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一QFII管理的不同産品的持股情況應當合併計算。
□案情通報 騙取發行核準 資訊披露違法
海聯訊收822萬元罰單
據證監會發言人鄧舸介紹,去年3月19日,證監會對海聯訊涉嫌財務造假行為立案調查。經過審理,案件于2014年11月6日進入行政處罰前的告知階段。證監會初步認定,海聯訊涉嫌騙取發行核準和信披違法兩項違法行為。
為圓謊不斷造假
海聯訊為實現上市目的,其在報送證監會核準的申請IPO文件中,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營業收入,其中在2009年末、2010年末、2011年中,分別虛構收回應收賬款1429萬元、11320萬元、11456萬元。該行為導致其IPO申請文件中涉及應收賬款項目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
此外,在2010年、2011年上半年,海聯訊還分別虛構與客戶簽訂的合同4份、6份,虛增營業收入1426萬元、1335萬元,該行為導致其IPO申請文件中涉及營業收入項目的財務數據和財務指標存在虛假記載。
證監會調查顯示,海聯訊在發行上市後,以繼續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營業收入的方式,來掩蓋其IPO階段虛構收回應收賬款和虛增營業收入的行為,其中,在2011年底、2012年一季度末、2012年中、2012年三季度末,均存在虛構虛增營業收入以及收回應收賬款的虛假記載行為。
多責任人為此埋單
根據上述情況,證監會決定,對海聯訊處以782萬元的罰款,對信披違法給予警告,並罰款40萬元,合計822萬元;對公司實際控制人章鋒處以1173萬元的罰款,給予警告並罰款30萬元,合計1203萬元;對邢文飚(總經理兼董事)、楊德廣(財務總監兼董秘)每人每項行為罰款30萬,兩項罰款60萬;對孔飆等兩名責任人分別罰款50萬;對其他12名責任人罰款3萬-25萬不等,對章鋒、邢文飚、楊德廣三人處以8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熱點答疑
就有關舉報北大醫藥事項核查
本週以來,政泉控股向相關監管部門舉報北大醫藥股東涉嫌違法關聯交易和資訊虛假披露,北大醫藥也因此緊急停牌。
對此,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昨天給出回應,表示證監會確實已收到相關舉報,目前證監會正在就舉報事項進行核查。
正對獐子島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10月30日,上市公司獐子島發佈公告稱,因北黃海異常的冷水團,公司百萬畝即將進入收穫期的蝦夷扇貝絕收,進而計提近8億元巨虧,全年預計大幅虧損。
對於此次的黑天鵝突襲事件,市場人士紛紛質疑獐子島財務涉嫌造假。對此,鄧舸表示,證監會目前正在就相關情況進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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