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規定本省客運享路費半價 遭南韓大使館舉報
- 發佈時間:2014-09-13 07:46:52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河北曾出臺規定,本省客運企業可享過路過橋費半價優惠,其他省份跨省運輸就不能享受。《反壟斷法》實施6年後,河北省政府涉嫌制定了歧視性規定,成為首個遭“反壟斷調查”的省級行政機關。
昨日,河北省交通廳、物價局等部門相關負責人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之所以制定了違反《反壟斷法》的歧視性規定,因為“出臺政策時對國務院相關規定理解出現了問題,‘誤讀’了國務院規定”。
國家發改委
涉歧視性規定責令改正
11日,在國務院新聞辦的反壟斷專題吹風會上,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局長許昆林通報了河北遭“反壟斷調查”事件。
許昆林稱,日前,發改委接到了南韓大使館的舉報:河北對本地客運企業制定了優惠政策,過路過橋費打“對折”,只收半價,但其他省份跨省運輸則無權享受這一優惠。一個在天津的中韓合資企業,未能享受到該優惠待遇。
許昆林表示,河北省交通廳、物價局、財政廳規定河北省客運企業享受過路過橋費半價優惠,涉嫌歧視性規定。國家發改委已向河北省人民政府發出執法建議函,建議立即責令三部門改正錯誤。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此係《反壟斷法》實施6年來,這是中國反壟斷調查首次涉及行政機關。
河北相關部門
整改方案已上報省政府
昨日,河北省物價局收費處崔處長、河北省交通廳宣傳處李主任表示,已向河北省政府上報了整改方案,恢復本地車輛和外地車輛同等收費價格。
二人都表示,當初之所以制定了本省客運車輛享受半價優惠政策,是因為“誤讀”了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曾出臺文件規定本省客運車輛可享優惠政策,我們做出了本地客運車輛半價的規定。”崔處長説,“2013年河北省出臺該政策時或許‘誤讀’了國務院規定”。李主任也表示,“河北省出臺該政策時對國務院相關規定理解出現了問題”。
延展
浙江也曾出臺本省客車優惠政策
新京報記者查詢發現,去年11月28日,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官網曾發佈《我省高速ETC系統全力做好客運班車通行費優惠政策落實工作》一文。文章稱,將對本省客運車輛推行半價優惠政策,稱此舉係執行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
在交通運輸部官網,新京報記者查詢到了《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行業標準文件原文。該文件只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依據文件的車型分類標準,調整、統一本轄區內的收費公路車型分類,然後重新核定收費標準。但並沒有授權地方政府可以對當地車輛出臺優惠政策。
據新京報記者了解,貫徹執行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時,對本地車輛出臺優惠政策,並非只有河北一地。
據媒體報道,2012年8月1日起,浙江省開始執行《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標準》,本地20座、40座客車,只要在2012年7月30日前辦理ETC(不停車電子收費系統),享受收費優惠3年政策,但外地20座、40座客車與此無緣。
觀點
釋放嚴查“行政壟斷”信號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副組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勇表示,2008年制定《反壟斷法》時,專門設置了第五章“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對俗稱的“行政壟斷”做出了明確規定。
他表示,《反壟斷法》明確了“行政壟斷”的各類情形,如“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採取專門針對外地商品的行政許可,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等,並明確了法律責任。
他強調,雖然跟行政權力有關的經濟領域,多有涉嫌“行政壟斷”的影子,“比如河北就高速公路制定的差別性待遇,就是對地方利益保護的一種表現”。
但《反壟斷法》實施6年來,對於涉嫌行政壟斷的部門,作出處理的並不多,“壓力和阻力都比較大”。
他認為,十八大以來,中央多次強調理順政府和市場的關係,向市場放權,特別是三中全會提出要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因此,本次國家發改委向河北省政府發出的反壟斷執法建議函,具有積極意義,釋放了嚴查“行政壟斷”信號。(新京報訊/記者王姝 見習記者侯潤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