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裝陷阱多 消費者需防範
- 發佈時間:2014-08-10 20:30:46 來源:國際商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房屋裝修服務投訴1786件,其中,品質問題716件,合同問題625件,售後服務206件。
縱觀消費者投訴反映的主要問題,一是利用合同簽約過程和合同條款設置消費陷阱,謀取不當利益。主要表現在合同預算低報高收,經營者以口頭形式低報預算,當消費者簽訂合同交付定金時,再以較高造價出據預算單據。
二是水、電改造價格不明示。商家簽訂合同時,以水、電改造需按照實際發生量計費,而不計入裝修預算,並且不向消費者明示材料和工程單位價格,待施工後隨意要價。
三是拆項收費謀取不當利益。商家將地面、墻面等工程項目拆分為拆砸、找平等多個單項,有的還以免費拆砸為誘餌,故意過度拆砸,之後再將“找平費”作為增項收費。
四是合同中使用材料品質等級約定不明,造成低質材料高價收費。天津某裝修公司對消費者羅先生的60平米房屋裝修工程口頭報價21000元,但在交付定金後,合同預算價格卻升至28000元,羅先生不願簽約,要求退定金,遭商家拒絕。
在今年3月15日開始實施的新《消法》中首次明確了裝修舉證責任倒置的證據規則。即消費者自接受服務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
在中消協收到的投訴中,湖北省南漳縣消費者李女士表示,2013年12月她購買了一套140平方的商品房,請某施工隊裝修。2014年3月裝修完工後準備擇日喬遷,卻突然發現新房裏滿屋子都是水,積水厚達3公分。經過仔細查看,發現原來是廚房裏的進水管介面處斷裂,才導致水從廚房流進了其他房間。由於被水浸泡時間過長,木地板已經蹺起,墻面墻皮脫落,客廳墻紙大面積起泡,就連墻體塗料也得重新做,損失巨大。
李女士立即找到當地縣消費者委員會進行維權。縣消費者委員會工作人員多次召集房主,裝修公司、軟管銷售者和代理商調解協商,幾方互相推卸責任,調解一度陷入僵局。當地縣消費者委員會及時向企業宣傳新《消法》,最終三方經營者達成協定,由軟管經營個體戶劉某賠償李女士3000元、軟管代理商黃某賠償22000元,裝修公司李某賠償5000元,李女士由此成功維權一次性拿到30000元的賠償金。
此外,在房屋裝修後,消費者免不了購置新的家用電器,但是電器售後存在的各種隱形收費卻成為消費者難解的”心病”,其中空調收取“高空作業費”是2014年上半年消費者投訴的新熱點。2014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空調投訴3524件,其中售後服務投訴為1657件。與2013年同期相比,投訴量上升了6.3%。
消費者投訴反映的問題主要包括,一是銷售商不履行三包義務。消費者購買時商家承諾三包期為三年,而出現品質問題後,三包期內經營者卻拒絕為消費者提供免費修理;二是報修後售後服務不到位;三是實際沒有庫存,仍進行銷售,導致消費者在預定時間內提不到貨;四是誇大故障,賺取高額維修費;五是售後零配件價格不公開透明,侵害消費者的知情權;六是巧立明目亂收費,安裝時卻要求消費者支付“高空作業費”。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近期接到不少諮詢電話和投訴,消費者對空調在保修期內出故障本身就有抱怨,維修時還要另加收“高空作業費”,消費者認為雖然體諒維修人員在高空作業有危險,但這一費用應該是售後服務商與廠家之間協調,而不應由消費者來承擔。
(本版稿件由本報記者李子晨采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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