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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服務投訴增多

  • 發佈時間:2014-08-10 20:30:46  來源:國際商報  作者:李子晨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4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受理餐飲服務投訴5176件,同比增長了67.5%。其中,品質問題的投訴1093件,合同問題的投訴1280件。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加快形成企業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消費者自由選擇,自主消費,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的現代市場體系。新《消法》對於經營者以不公平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作出了進一步規制:“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任何企業、行業不得以不平等格式條款的形式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

  中消協認為,餐飲行業有必要依據新《消法》的規定,重新定位,服務大眾餐飲消費需求,早日糾正消費者多年詬病的“禁止自帶酒水”“消毒食具另收費”“包間最低消費××元”等行業規則。餐飲行業、企業在獲取利潤的同時,也應當履行應盡的法定責任,不能忽視和違背公平交易、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市場規則,只有這樣才能贏得消費者,贏得市場,獲得更大地發展。

  中消協受理的投訴案例顯示,四川省樂山市消費者朱先生於2014年1月28日在某飯店訂了三桌年飯,約定除酒水外每桌450元,實際消費了1640元。但在結賬時卻被收1800元,經核對清單,經營者多收了160元的“開瓶費”。

  消費者要求經營者退還多收取的“開瓶費”,經營者不同意。因此,朱先生於2月18日投訴到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要求維權。經查證,經營者未向消費者告知需要收取“開瓶費”,其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經調解,由經營者退還朱先生160元開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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