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局長王軍:深化合作消除稅收徵管痛點
- 發佈時間:2015-12-25 04: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王斌
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是解決目前稅收徵管工作中一些突出問題的需要,也是大力推動稅收徵管現代化的需要。中辦、國辦印發的《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部署的改革任務涉及面廣、難度高,如何順利推進?如何看待國稅、地稅是合作而不是合併?《經濟日報》記者採訪了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
記者:從現實角度看,現行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已運作20多年,既存在突出問題,也有好的經驗做法,改革將如何“取捨”及推進?
王軍:概括地講,改革的原則有兩項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一是問題導向,二是目標導向。
從問題導向看,我國現行國稅、地稅徵管體制建立於1994年,21年來取得了顯著成效,但也存在職責不夠清晰、執法不夠統一、辦稅不夠便利、管理不夠科學、組織不夠完善等突出問題。這影響了稅收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納稅人及有關方面對此提出了不少意見。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要解決這些問題,回應納稅人關切、消除納稅人“痛點”。
從目標導向看,稅收作為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和調控經濟及調節分配的重要手段,深植和作用於經濟社會生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就是要以稅收徵管現代化為目標,通過實施一系列改革舉措,來更加充分地發揮稅收服務納稅人、服務經濟發展、服務國家戰略的重要職能,進一步增強稅收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記者:社會上曾對國稅、地稅機構合併有較多議論。但從《方案》看,改革是合作而不是合併,為什麼要堅持這一改革方向?
王軍:國稅、地稅是分還是合,社會上一直比較關注。《方案》對此做出了明確回答,即發揮國稅、地稅各自優勢,推動服務深度融合、執法適度整合、資訊高度聚合。也就是説,改革是在堅持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基礎上,對現行徵管體制進行的完善。
國稅、地稅兩套機構加強合作而非合併,我理解,主要有以下幾方面考慮:首先,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是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基礎,分稅制基礎沒有改變,機構分設也宜繼續堅持。其次,20多年來,國稅、地稅機構分設的徵管體制取得了顯著成效,目前存在的一些問題是可以在現行體制框架內,通過進一步加強合作等改革舉措來加以解決的。第三,從國際比較看,經合組織國家以及金磚國家中,中央和地方稅務機構分設是大國的共性選擇。第四,機構分設有利於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無論是推動稅收徵管科學發展,還是推進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兩個積極性比中央或地方一個積極性要好得多。
總之,這一決策是建立在反覆比較、多方求證、科學推斷基礎之上的。
記者:稅收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方支援。《方案》還提出“構建稅收共治格局”等任務,推動改革十分艱巨,如何將其落在實處、求得實效?
王軍:對於稅務部門來説,我們深刻地體會到“稅收關乎千萬家,工作開展離不開你我他”。此次改革更是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關係,有賴方方面面的支援配合。《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稅收共治格局,並從推進涉稅資訊共用、拓展跨部門稅收合作、健全稅收司法保障機制、加強稅法普及教育四個方面進行了改革部署。
其中,以推進涉稅資訊共用為例,這是一個雙向的過程。一方面,要加快稅收徵管法修訂和實施進程,落實社會第三方向稅務部門提供涉稅資訊的法定義務,這將有力地解決徵納雙方資訊不對稱問題。另一方面,要依法建立健全稅收資訊對外提供機制,保障有關部門及時獲取,並應用於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之中。
在改革推進中,必然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和困難,稅務部門一方面將徵管體制改革放到與組織收入同等重要的地位,作為“一號落實任務、一號考核內容、一號督辦事項”去抓,以確保改革順利推進和取得全勝;另一方面,我們將在認真紮實落實方案的同時,格外注重培養和形成稅務系統的改革創新文化,使各級稅務幹部都能自覺將改革創新理念和手段相集合、內容和形式相結合、徵管要素和技術要素相組合、改革擔當胸懷和應用創意相融合,努力打造不斷推動稅務工作改革創新的內生動力。(經濟日報記者 崔文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