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農村改革 釋放增長潛力
- 發佈時間:2015-12-17 08:50:48 來源:光明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無須諱言,當前我國經濟增長面臨投資增速降低、消費動力不足、出口低速增長等諸多挑戰。我國進入經濟結構深度調整與增長動力轉換關鍵時期,必須千方百計尋找新的經濟增長動力。深化農村改革,尤其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提高農村生産要素配置效率,將為我國經濟增長注入強大活力。
近年來,隨著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不斷深化,束縛農村土地要素流動的籬笆逐步打破,農村土地要素價值得到真實反映。最近,北京市大興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實現掛牌出讓,地塊面積2.67萬平方米,交易起始價45428萬元,均價達1134.8萬元/畝,比大興區國有商業、辦公用地均價約高300萬元/畝,集體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基本實現同權同價。近幾年,北京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真實價值也通過各種途徑得到反映。2013年北京市昌平區海鶄落村利用長期閒置的集體建設用地發展租賃房,土地凈收益預計達到1611萬元/畝,相比徵地補償,土地收益提高73.6倍。
要素實現自由流動,價值才能充分顯現。實際上,北京農村土地要素流動還受到諸多體制和政策限制,土地價值被嚴重低估。據調研,北京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81.3萬畝、農村宅基地98.6萬畝,若按照年均收益計算,北京市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總價值僅有2816.8億元,畝均15.7萬元。若參照國有土地價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價值合計高達8.2萬億元,畝均466.9萬元/畝,是前者的30倍。農村土地要素價值得不到真實反映,也就難以進入市場與其他要素合理結合,釋放經濟增長潛力。
從全國情況看,農村集體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村宅基地合計約2.1億畝,價值估算高達42萬億。計入農用地、農民住宅等,2012年我國農村凈資産約127.3萬億元(葉興慶、伍振軍,2015)。農村要素真實價值很高,但大部分被束縛在農村,不能自由流動,不能實現真實價值,也就難以推動經濟增長。不過我們欣喜地看到,今年下半年以來,浙江德清、貴州湄潭、四川郫縣等地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相繼入市,限制農村要素流動交易和優化配置的體制和政策逐步打破,經濟增長潛力不斷釋放。
農村改革邁入深水區,如何通過深化農村改革,為經濟增長注入新的活力?一方面是擴權賦能,激活農村生産要素。尤其是落實黨中央文件多次提出的城鄉建設用地“同地同權同價”要求,完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權能,支援農民實現土地財産權。另一方面是改善市場,促進要素自由流動。清理廢除限制農村産權流動的法律條文和政策文件,打破阻礙農村生産要素流動的籬笆,改善農村要素資源錯配或閒置浪費狀況,促進城鎮資金、技術、資訊等要素與農村要素合理結合。雙管齊下,齊頭並進,不斷釋放經濟增長潛力,促進經濟長期可持續發展。(作者: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副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