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強點讚上海自貿區發展 超36項制度可被推廣
- 發佈時間:2014-09-29 09:24:05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姚慧婷
今天,上海自貿區掛牌滿一週年。這一年裏,上海自貿區成為中國多項制度創新改革的高地和試驗田。負面清單、中央和地方推出的投資貿易、金融和服務領域的改革不勝枚舉;自貿區內新設企業井噴。在視察時,李克強總理稱讚自貿區有大未來。自貿區相關負責人表示,負面清單、企業資訊公示、海關監管和質監等超過36項制度將可在全國或地方複製推廣。
新設企業1.2萬餘家 超過原保稅區前20年總和
上海自貿區在工商登記改革中,採用“先照後證”的制度,降低了創業創新門檻,自貿區新設企業呈現井噴。
上海自貿區掛牌當日,首批入駐的25家企業獲頒證。而據上海市工商局最新數據顯示,截至9月中旬,上海自貿區近一年來新設立企業達到1.2萬餘家,相比于最初獲批入駐的25家,暴增了480倍。
據上海市工商局數據,初步統計,上海自貿區目前已有283個項目落戶,共新設企業12266家,超過原上海保稅區20年的註冊數量。上海自貿區內新設企業註冊資本(金)總量超過3400億元,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企業就達5200余戶。從新設企業行業分佈看,主要集中在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大額註冊資本(金)的企業明顯增多是當前企業設立的一個顯著特點。
同時,外商投資熱情迸發,外資企業1677家,佔13.7%。一年來新設外商投資企業數相比去年增加了十倍,其中90%通過備案方式設立,包括12家跨國公司地區總部。自貿區管委會在5個工作日內,就能完成境外投資備案手續。區內跨境人民幣業務累計金額達到1760億元,同比增長了數倍。
9月28日中國政府網最新消息,國務院又決定在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鹽業管理條例》以及《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汽車産業發展政策》、《外商投資民用航空業規定》規定的有關資質要求、股比限制、經營範圍等準入特別管理措施。外商在上海自貿區獲准進入鹽業、海運和高鐵等領域。
負面清單簡政放權總理點讚 新版本仍將瘦身
上海自貿區成立以後,上海市政府推出了第一版本的負面清單。2013版的自貿區負面清單總共190條,當負面清單公佈時,一些學者認為,清單的內容過多。
而今年7月公佈的2014版負面清單則從190條減少到了139條,清單長度縮短了26.8%。其中,取消了14條特別管理措施,放寬了19條特別管理措施,並列出了31條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措施。
“上海自貿區有大未來,上海就有大未來。”9月18-19日,李克強總理視察上海自貿區時這樣評價。李克強説,自貿區的負面清單,簡政放權,減出來的空間給了市場,賦予企業更多的創業空間,而政府自身增加的是責任,要求有更精細化的管理和更高的工作效率,“法無授權不可為,法無禁止皆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
在2014版的負面清單相關文件面前,李克強強調,要繼續壓縮負面清單,給市場讓出更大空間。這意味著2015版負面清單將比2014版“更瘦”。
在上海財經大學自由貿易區研究院院長趙曉雷看來,2015版負面清單不僅要注重形式調整,避免負面清單的保留行業及特別管理措施目錄太細太長,更要注重功能提升,使其在調整形式後,具備三方面功能:第一,成為以開放型經濟體系促進全面深化改革的突破口;第二,促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第三,在準入開放及投資者權益保護與國家主權監管方面尋找均衡,為雙邊、多邊國際經貿談判提供技術支援。
不過,商務部辦公廳副主任王雪坤9月23日表示,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是國務院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授權上海市制定的,具有特殊的試點性質,其他地方未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式不能複製和效倣。
金融改革引人矚目 部委和地方舉措相繼落實
上海自貿區設立之初,金融改革試點就被賦予了很高的期望。一年回望,自貿區金融改革取得了纍纍碩果。自貿區的金融創新,主要涉及跨境人民幣使用、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利率市場化和外匯管理等4個領域。
上海自貿區掛牌的當天,證監會發佈《資本市場支援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若干政策措施》,明確了資本市場支援上海自貿區建設的5項政策措施。
2013年12月2日,“央行30條”公佈。今年2月18-28日,又連續發佈了包括支付機構跨境人民幣支付業務、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放開自貿區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等5項金融實施細則。
5月22日,央行上海總部發佈上海自貿區分賬核算業務細則和風險審慎管理細則,為自貿區開展金融改革奠定了制度基礎。央行支援上海自貿區金融改革的七項細則全部出齊,上海自貿區金融開放創新的制度體系已基本形成。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8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指出了上海自貿區五大金融創新關鍵點:創新有利於風險管理的賬戶體系;促進投融資匯兌便利;人民幣跨境使用;推動利率市場化體系建設;建立與自貿試驗區發展需求相適應的外匯管理體制。
9月15日上海市政府于發佈《關於本市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被稱為33條),打造自貿區乃至上海市場資本高地。
9月18日,上海自貿區“黃金國際板”掛牌上線,這是自貿區內開通的首個國際板,意味著國內黃金交易市場進一步開放,將增加我國黃金定價權。此外,上海自貿區《信託登記試行辦法》已經落地。
或超36項制度被推廣 法規調整擴大對外開放
形成一批可以複製、可推廣的制度是上海自貿區設立的初衷之一。通過一年來的改革和創新實驗,部分措施已經在全國或者地方推廣實施。
上海海關按照“成熟一批、推廣一批”的原則,已分兩批在關區內啟動17項制度的分類複製推廣。海關總署副署長孫毅彪日前表示,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一年來,形成了23項改革舉措,這些舉措將分三步在全國海關複製、推廣。
據悉,上海自貿區首批可複製、可推廣的3項質監創新制度改革:改革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制度,取消工業産品生産許可證委託加工備案,組織機構代碼實時賦碼,已獲得國家級層面的肯定,將在全國推廣實施。
《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正式在全國施行,這也是自貿區第一批“先試先行”政策中的又一個“可複製、可推廣”經驗。
“經過前期總結評估,目前自貿試驗區已有13個改革事項在全國推廣,4個改革事項在全市推廣。”上海市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主任肖林日前表示,包括負面清單、小額外幣存款利率上限放開、工商登記先照後證、企業年檢改年報公示、跨國公司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跨境人民幣業務等等試點,都已在自貿區以外推廣。
此前媒體報道稱,上海自貿區今年會推出36項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不過,原上海自貿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戴海波9月2日表示,掛牌週年慶的時候,上海自貿區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內容將超出此前市場預期的36項制度,增加的內容集中在制度創新,主要涉及投資、貿易、金融和事中事後監管等領域。
為適應在上海自貿區推進改革和擴大開放的需要,國務院已調整實施了3部法律、20部行政法規、3部國務院文件、6部國務院批准的部門規章的有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