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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8日 星期一

個稅起徵點五年未調整 政協委員建議調至5000元

  • 發佈時間:2016-03-04 07:28:34  來源:新京報  作者:李蕾  責任編輯:吳起龍

  3月3日,新京報記者獲知,全國政協委員、華工工商管理學院教授沙振權建議上調個稅起徵點。據悉,沙振權建議將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此提案引發眾多議論。一如往年,個稅起徵點再次成為2016年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門話題”。

  “現有個稅起徵點已不適應當前的狀況”

  沙振權在提案中明確表示,應當減輕個人稅費負擔,首先就要提高個人所得稅免征額(即大眾常説的“個稅起徵點”)。現行每月3500元人民幣的免征額為2011年修訂,距今已經接近五年的時間。

  國家統計局的統計公報顯示,這五年間全國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每年的上漲幅度都在10%以上。但同時,居民消費價格也在連年上漲,其中2011年上漲5.4%,2012年-2014年每年的漲幅也都超過2%。

  “在這種情況下,現有的個稅起徵點已經不適應當前的狀況,需要做進一步的上調,以減少低收入者的稅收壓力。”沙振權在提案中建議,個人所得稅的徵收額也應當充分考慮納稅人的家庭情況。2011年之後,我國個稅起徵點為3500元。

  “例如,香港在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時候,對已婚人士,需要供養子女、父母或兄弟姐妹的人士都有相對應的稅收優惠。”沙振權説。

  專家稱個稅已淪為“工薪所得稅”

  資料顯示,我國個稅起徵點自1980年確定為800元後歷經了三次調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也就是説,個稅起徵點至今已經有近五年的時間未做調整。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若提高個稅起徵點到5000元,那受益人群就是工資水準在3500-5000元的工薪階層。

  2015年,上調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也曾是兩會的熱點。彼時,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態,簡單地提高起徵點並不公平;從最根本上來説,應該是改稅制。

  此前,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院長高培勇表示,現在個人所得稅已淪為“工薪所得稅”;在二十年前,“工薪所得稅”可以有效調節收入分配差距,因為二十年前人們的收入來源比較單一,基本靠工資收入。

  高培勇認為,現在的情況完全不同,人與人之間的主要收入差距已不是工薪收入差距了,而是其他來源的收入差距。實際上,按照我國稅法,個人所得稅包括股息、紅利、財産租賃、個體經營所得等11個大項。

  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已連續多年同比增長。財政部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為8618億元,同比增長16.8%;2014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7377億元,同比增長12.9%;2013年,個人所得稅收入為6531億元,同比增長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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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位代表、委員曾建議上調個稅起徵點

  個稅起徵點的話題幾乎每年都會成為兩會代表委員關注的熱點。歷屆兩會上,包括格力董事長董明珠TCL集團董事長李東生等在內的多名代表委員都提出過上調個稅起徵點至5000元的建議。

  2015年兩會中,全國人大代表、格力董事長董明珠建議將個稅起徵點提高至5000元。如此可以起到增加工資、藏富於民的作用。董明珠在議案中説,20多年前,個稅的起徵點大約為月工資的13.3倍,個人所得稅主要向少數高收入者徵收;而如今,處於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成為徵收主體,違背了個稅徵收促進社會公平的原則。

  董明珠同時表示,物價上漲特別是高額的房價,已經使公眾特別是收入較低的群體,明顯感到生活開支的壓力。3500元在很多城市只能維持起碼的生存,相當多人的工資沒有或不能提高的情況下,大幅度提高個稅起徵點,可以起到增加可支配收入、緩解生活壓力的作用,也有利於擴大內需。

  2015年,另一位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南嶺村社區黨委書記張育彪也在兩會上建議,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以上。張育彪認為,個稅起徵點四年不變,根本沒有考慮吃、住、行等基本家庭支出的大幅增長。3500元在當前已經遠低於國內一些大城市的全市在崗職工每人平均月收入。這意味著在這些城市裏,拿著低於社會平均水準收入、拖家帶口艱難養家的人群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

  早在2011年,全國人大代表、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李東生就建議個稅起徵點上調至5000元,李東生説,大部分城市個人生活費已經是3500元至5000元,還不包括供養父母和子女的費用,5000元收入左右的人佔到了工薪階層的主力部分,5000元的起徵點能讓更多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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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工薪族:每月個稅交千元,工資不夠花

  徐先生是在北京的一名白領,每月稅前工資超過1萬元。扣掉千元左右的個稅後,再加上每月還房貸和養孩子,徐先生説,每月過萬元的收入,在北京生活沒有安全感。

  徐先生向新京報記者曬出了工資條。在京工作10年後,徐先生每月應發工資為13100元,扣除醫療、養老保險、公積金等,他稅前工資為11139元。之後,還要扣掉個稅1404.75元。名義月薪1.3萬元的徐先生,實際到手的收入為9734.25元。在徐先生看來,公積金和個稅是每月扣費的“大頭”。

  徐先生算了一筆賬:每月固定還房貸3500元,要還20年;孩子上學的費用加補習班和託管費等,每月差不多2000元;還有日常生活費用3000-4000元;每月還有隨禮、聚會等不固定的開支。如此一來,9000多元的收入,顯得捉襟見肘。

  “現在出門車都不敢開了,以前上下班開車每月要一兩千元,現在只能偶爾開下車,每月大概幾百元。全家偶爾出去旅行,只能挑最便宜的地方。”徐先生説,1.3萬元的收入扣掉個稅等項目後,在北京根本不夠花,生活很沒有安全感。

  徐先生認為,個稅起徵點應該上調,如果不扣除千元個稅的話,他自己的生活還能寬裕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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