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昨日發佈了對中石化、中海油、東航等10家央企2014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公告,介紹抽查的2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中,有51項存在違規決策等問題,造成損失浪費等126.82億元。同時還發現47起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涉及295.02億元,其中16起涉及金額均超過億元。
同時,審計署還發佈了對農行、人壽等5家金融機構2014年度資産負債損益審計結果,稱存在違規放貸情況,以及利用企業並購等內幕資訊在股票交易中牟利等重大違法違紀問題。
47起央企違紀違法線索涉及295.02億元
昨日審計署發佈的對中石化、南航、中鋁公司等10家中央企業的審計公告顯示,此次審計發現47起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涉及295.02億元,其中16起涉及金額均超過億元,94名責任人員中有26名為企業負責人。
審計署企業審計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這些問題線索多發生在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資産聚集的關鍵部門和崗位,主要包括涉嫌濫用職權造成重大國有資産損失、利用職權輸送利益、貪污受賄、挪用公款、違規投資入股等。
該負責人稱,審計署已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將查出的這些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或司法機關等查處。
新京報記者梳理這10家央企的審計公告發現,均顯示“相關違法違紀問題線索,已依法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此外,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介紹,本次審計還抽查了10家企業的284項重大經濟決策,其中有51項存在違規決策、違反程式決策、決策不當等問題,造成損失浪費等126.82億元。
同時,這10家企業在工程建設、物資採購和投資中不規範問題涉及808.76億元,造成損失浪費等20.84億元。
審計還發現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中國電子、中國海油、港中旅集團等7家企業所屬的8家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等591.23萬元,涉及64名單位領導班子成員;10家企業所屬的70家單位存在違規購建樓堂館所、超標準辦會購車、公款旅遊、打高爾夫球等問題涉及11.16億元。
5金融機構已追責問責219人次
去年審計署對光大集團、農業銀行、人保集團、國壽集團、太平保險5家金融機構進行了審計,企業類型包含銀行、金融控股集團和保險公司,區域涉及境內外,其中有的審計對象還是第一次接受國家審計。
劉家義介紹,這5家金融機構的8家銀行,去年的不良貸款餘額和不良率呈雙升趨勢,其原因是這些商業銀行風險偏好和信貸投向趨同,不良貸款發生領域趨於集中。
此次審計還發現了有金融機構的一些工作人員存在違規放貸、違規辦理保險或債券、股票業務等問題,有18起涉嫌重大違紀違法。同時還存在向已列入國家淘汰落後和過剩産能名單的部分企業等新增融資的情況,金額達120多億元。
而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5家金融機構存在超標準購車、在風景名勝區開會等問題7262.3萬元。
劉家義表示,對上述問題,有關金融機構已整改207.53億元,修訂完善制度103項,追責問責219人次。
- 回應
10央企均表示基本整改完畢
審計署企業審計司主要負責人介紹,對審計發現的問題,10家企業已追回違規發放的各項資金,建立健全企業招投標管理、境內外資産管理等方面規章制度609項,處理453人次。對提出的39條審計建議,企業均已採納。
據新京報記者統計,截至昨日,10家被審計點名的央企均在各自官網公佈了《關於2014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的説明》和整改情況,表示已基本完成整改要求,並介紹了整改情況。
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廉潔從業問題,東航集團表示,關於所屬地面服務部下設的後勤保障部存在干預招投標的問題,和其所屬上海東方福達運輸服務有限公司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的問題,均已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處理。
中石化則表示,對於審計公告反映31個問題全部落實整改措施,28個問題已整改完畢。同時,責令10家單位向公司黨組作出書面檢查,問責追責97人次,其中記過7人、警告11人、免職1人。
針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招商局回應稱,關於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問題,相關公司在審計期間已將總經理獎勵基金餘額全部衝回,組織有關人員補交了20萬個稅。
- 盤點
部分企業整改不力又被審計署“點名”
審計署企業審計司主要負責人介紹,此次審計也發現有個別企業對以前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改後又犯的情況。
該負責人表示,相關整改情況由企業自行公告,審計署也會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告。
●審計署2011年審計中指出,中電科所屬第四十一研究所52名中層及以上領導人員違規持有4家下屬公司股權242.43萬元。至2015年6月尚未完成清退。
●審計署2009年審計中指出,中航工業所屬陜西華燕航空儀錶有限公司違規對外出借資金6120萬元。至2015年6月,有320萬元尚未收回。
●審計署2011年審計中指出,中國石化有25827宗土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對此,中國石化組織進行了整改。但截至2015年底,仍有3202宗尚在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審計署2009年對東航集團審計中指出,所屬中國東方航空西北公司等2家企業1423.27萬元往來款長期挂賬,未及時清理。此問題至此次審計時尚未完全整改。
●審計署2011年審計中指出,招商地産未經招標將工程項目直接委託給下屬深圳市招商建設有限公司,後者又違規轉包。對此,招商地産未有效堵塞管理漏洞,2013年仍違規直接委託這家下屬企業建設2個項目,合同金額7.92億元中有4.36億元違規轉包。
●審計署2011年審計中指出,招商工業下屬友聯船廠(蛇口)有限公司向員工發放“總經理獎勵基金”時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對此,招商工業未有效堵塞管理漏洞,2012年至2014年發放“總經理獎勵基金”293萬元時,仍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焦點1 違規持股
4家央企存在違規持股情況
今年審計署發佈的對10家央企、5家金融機構的廉潔從業問題中,均出現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情況。其中有6家央企涉及違規報銷、違規領補貼的情況,且多發生在領導班子之中。另外還有7家涉及違規高爾夫消費,5家違規購車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有4家央企出現了違規持股,或未按規定清退所持下屬公司股權的情形涉及金額較大,例如截至2015年6月,中電科所屬第十三研究所等兩家單位19名中層及以上領導人員未按規定清退所持下屬公司股權,涉及金額4356.84萬元。
另外,東航還出現了對特定關係企業給予“關照”的情況。在2012年,其所屬地面服務部下設的後勤保障部對參與保潔項目競標的一家企業給予“關照”,至2015年6月,地面服務部累計支付服務費850.26萬元,其中2014年283.96萬元。
同時,2011年以來,東航所屬上海東方福達運輸服務有限公司與特定關係企業開展業務;至2015年6月底,尚有160.96萬元貨運收入無法收回。
5家金融機構中,部分也存在違規發放福利的情況。審計查明,2012年至2015年,人保集團本部及所屬7家公司支付5381.3萬元定制金質、銀質紀念章96956枚,部分用於對外贈送和發放給員工。
審計公告還顯示,太平財險雲南分公司1名領導人員違反廉潔從業規定經商辦企業,開辦的企業與太平財險存在業務合作關係。
焦點2 違規決策
港中旅違規投41億建度假區
此次審計發現,有的企業“三重一大”決策違規,發生重大違紀違法、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劉家義表示,國有企業領域重點反映投資和決策中造成損失浪費問題,特別是部分企業境外業務中,存在項目論證不充分、未按程式報批、對關鍵崗位人員監管和佣金支付等關鍵業務環節管控薄弱等問題。
新京報記者梳理10家央企的審計報告發現,2011年11月,中航工業未嚴格執行內部集體決策程式,批准所屬企業出資0.5億元對外收購股權。該被收購企業2012年至2014年累計虧損6.31億元,其中2014年虧損2.59億元。
與之類似,2013年1月,南航股份未經總經理辦公會集體決策,將1架A321飛機的採購付款方式由融資租賃變更為以自有資金支付,涉及金額2.7億元。
2007年,港中旅集團未經集團董事會批准和發展改革委核準,違規建設計劃總投資41.36億元的青島海泉灣度假區項目;並在土地競買中,向競爭對手支付2000萬元,使其退出競買。至2014年底,該項目累計完成投資27.87億元,因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等造成虧損2億元。
焦點3 違規放貸
農行6分行違規放貸182億
在5家金融機構中,還存在違規放貸、違規使用險金,以及從業人員利用職權違規牟利,乃至放高利貸的情況。
審計顯示,2010年至2014年,農行山東、江蘇、浙江、廣東、四川、上海6家分行向提供虛假資料、貿易背景不實等不符合條件的企業違規辦理貸款、承兌匯票等信貸類業務182.32億元,其中2014年142.84億元。
太平保險有違規使用險金和違規投保的情況。審計查明,2012年至2014年,太平人壽和太平財險以旅遊費、體檢費等名義,給予投保人、被保險人和代理機構等業務合同約定之外的利益1.25億元,其中2014年0.29億元。
而在2012年9月至2014年10月,太平養老違反規定,未經被保險人父母許可,承保幼兒園為幼兒投保的人身保險,承保保額1.05億元,收取保費12.01萬元,其中2014年7.97萬元。
審計統計還顯示,光大銀行個別從業人員存在違規行為,其中上海分行2名理財經理私自銷售股權投資基金,至2015年5月底,該基金餘額1.54億元已無法兌付;上海分行1名客戶經理違規利用其個人賬戶幫助朋友向其負責管理的對公授信客戶借款70萬元;大連分行有關人員及親屬違規從事高利放貸活動。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