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稅改重在做加減法 2020年前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 發佈時間:2016-03-11 07:14:02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王斌
財稅體制改革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一環,承載著“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使命。未來五年的財稅體制改革將從哪些方面入手?稅改都有哪些特點?
日前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審議的“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未來五年將“圍繞解決中央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完善地方稅體系、增加地方發展能力、減輕企業負擔等關鍵性問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財稅制度。”
縱觀整個“十三五”財稅制度改革的部署,給人突出的印像是,有“減”有“增”,先“減”後“增”,先“法”後“徵”。
“營改增”從試點到全面鋪開
錯綜複雜的財稅體制改革的突破口在哪?3年前召開的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就已確定,實行“營改增”是推進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並決定進一步擴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在國家稅務總局前副局長許善達看來,“營改增”從某種意義上來説,“價值不小于聯産承包責任制,也不小于1994年的財稅改革。”
“營改增是一項稅制改革,其結構性減稅的特徵明顯。”全國政協委員賈康表示,營改增的內在機理是鼓勵專業化競爭,減少重復徵稅。
“營改增”從2012年開始在上海試點,效果十分顯著。據測算,目前通過“營改增”已累計減稅超過5000億元。預計在“營改增”全面完成後,如果進一步優化增值稅稅率,整個營改增實現的減稅規模將達9000億元左右。
“用短期財政收入的‘減’換取持續發展勢能的‘增’”,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年初召開的一次座談會上説。
“應該通過降低稅費和企業成本,幫助實體經濟走出困境,從而推進供給側改革,使經濟發展步入良性迴圈。”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後認為。
據悉,今年兩會期間,“減稅”成為代表委員們熱議的話題。來自零售業的許多代表委員不約而同地遞交了希望政府對商業企業實施減稅、減負的建議和提案。
事實上,今年政府工作的重點之一就是“減輕企業負擔”。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今年要適度擴大財政赤字,主要用於減稅降費,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為此,政府確定從5月1日起全面實施營改增,並且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地方減收缺口彌補難題破解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的安排,今年要全面完成“營改增”改革。營業稅這一昔日的地方大稅種將由此退出歷史舞臺。
那麼,由此而帶來的地方收入減少的問題應該如何解決呢?
有專家認為,消費稅可作為地方在“營改增”後短期內最直接有效的“替代”稅種。也有專家建議,還應做大資源稅、環境稅,並系統研究設計房地産相關稅制,把這些稅種作為地方稅體系中的重要培育對象。
“我們總的考慮是維持目前中央和地方總的財力分配格局不變的情況之下,安排一個過渡性的中央地方收入劃分辦法,來解決地方收入減少的問題。”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今年兩會期間召開的記者會上透露了解決這一問題的思路。
樓繼偉的表態與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的相關表述十分吻合。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合理確定增值稅中央和地方分享比例。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交給今年全國人大會議審議的《關於201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中,財政部明確提出,今年要“完善並擇機出台中央和地方增值稅收入劃分過渡方案,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在賈康看來,穩定的方案,應該正面規定以後中央地方稅種配置、共用稅的分成比例,以及地方稅體系建設怎麼樣形成一套更合理的組合。
“這個組合要慢慢到位,現在已經表現出一個意向,即考慮原來中央跟地方增值稅共用比例75% : 25%是否要做調整。”賈康向記者表示。
雖然如何培育地方主體稅種來彌補減收缺口的問題尚在探討中,但“十三五”部分稅種擴圍已是大勢所趨。
“十三五”期間,資源稅要實施從價計徵改革,並逐步擴大徵稅範圍。據悉,我國資源稅開徵于1984年,當時資源産品按照“從量定額”的辦法徵稅。
“完善消費稅制度”也被寫入“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全國人大代表張天任連續四年關注鉛蓄電池消費稅,他在今年兩會期間建議,對鉛蓄電池消費稅實施差異化徵收,鼓勵電池生産企業提升技術裝備水準,進行清潔化生産。
2020年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新稅種需要推出,原有稅種需要調整。而這二者都需要通過立法推動,才能達到“名正言順”的效果。
目前,我國有18項稅種。其中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車船稅3項稅种經過人大立法。沒有明確立法的稅種佔稅收總收入的70%。
自1985年4月10日起,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暫行規定或者條例已超過30年。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公開表示,以稅收條例形式進行稅制改革是全國人大授權的,是合法的,這種方式有它的弊端,也有它的好處。“好處是我們比較快地建立起稅制,但是也有弊端,帶來一些稅收的隨意性。”
2015年全國兩會上,《立法法》修改草案獲高票表決通過。全國人大明確表示,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
2015年8月公佈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包括房地産稅法在內的34項立法任務被列入。這説明,“房地産稅”這一備受公眾關注的新稅種已正式被立法機關提上日程。
除房地産稅外,還有環境保護稅法、增值稅法、資源稅法、關稅法、船舶噸稅法和耕地佔用稅法共7部稅法被列入本屆人大立法規劃的“第一類項目”,這些都向外界釋放了稅收法定進程提速的信號。
“今年我將再次建議人大成立專門的預算委員會”,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對記者表示。2013年,趙冬苓聯合31位代表提交了《關於終止授權國務院制定稅收暫行規定或者條例的議案》。
稅收法定原則的落實有了時間表,也有了路線圖。全國人大大會發言人傅瑩日前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已經把稅收立法列入立法規劃,比如環境保護稅法、資源稅法、增值稅法、關稅法等,都已經列入立法規劃。其中,環境保護稅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煙葉稅法、船舶噸稅法今年也有可能提交人大常委會審議。
未來幾年相關稅收法律制定的工作量很大,任務很繁重,傅瑩表示,“這件事情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關係密切,所以人大常委會的態度是要積極向前推進。”
可以預期,隨著稅收法定原則的全面落實,“十三五”規劃草案提出的“建立稅種科學、結構優化、法律健全、規範公平、徵管高效的現代稅收制度”的目標一定能夠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