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改革方案有望年內出臺 房貸或可抵扣稅率
- 發佈時間:2015-05-31 07:26:23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經過十多年的修改,個稅改革方案終於有望出臺。
在國務院批轉發改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個人所得稅改革同資源稅改革一起出現被寄予厚望。《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經過多方的討論,個稅改革方案今年內有望出臺,目前財政部已經組織了多名專家進行討論,並成立了個稅改革專家組,人員包括經濟、法律、徵管、稅制等方面的人士,主要內容是對個人所得稅的稅基、稅率,以及綜合徵收範圍、徵管技術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研究,為年內出臺方案做準備。
2017年個稅將立法
“從立法程式看,個稅在今年也會出臺改革草案,按照財稅體制改革的進度,2017年個稅將立法,今年出臺方案,然後進入討論、論證等環節,從時間週期上看也合適。”一位財稅系統人士説。
這一點在發改委上述意見中已經有所涉及。5月18日,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1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根據意見要求,落實財稅改革總體方案,實行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管理制度,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研究推進資源稅、個人所得稅、環境保護稅等改革。在上述三項改革中,個人所得稅的改革也被提上了2015年的工作日程。
記者獲悉,個稅改革的最終方向是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根本原則是把個人所有收入綜合計算,然後根據相應的稅率,考慮抵扣額,但做到這些的前提就是要個人把全部收入都上報稅務機關。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分析,通過個人上報資訊,可以了解納稅人在不同時間、地點的納稅資訊,方便政策制定部門在個稅稅率、稅制制定等方面的考慮。“改革的核心是徵管力量是否能夠跟上,因為目前個稅徵管工作還是由地稅部門來完成,這些具體徵管工作需要各部門的銜接。”
此前,由國稅總局、財政部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根據草案,要建立包括自然人在內、覆蓋全面的納稅人識別號,同時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需將賬戶、投資收益、利息、單筆資金往來達到5萬元以上等資訊,提交給稅務部門。這為個人所得稅的推進提供了技術條件。
上述財稅系統人士表示,隨著稅收徵管法的推進,個稅改革方案年內也有望出臺。“這是財稅改革進度的要求,目前財政部已經在加緊做這件事,當然改革的前提工作是個人涉稅資訊的逐步完善,這成為個稅改革方案的一個技術核心問題,一旦技術完善,方案論證就會減少很多阻力。”該人士表示。
根據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其核心就是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優化稅制結構,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個稅作為其中一個環節,其作用不言而喻。
先要符合全面徵管特點
個稅改革方案首先要符合全面徵管的特點,然後才要考慮公平和效益,這是部分財稅專家對個稅改革方案的一個總體觀點。
張斌認為,個稅改革的方向是大勢所趨,分類和綜合相結合的徵管辦法已經被多次論證,雖然涉稅資訊管理制度難建立,但隨著稅收徵管法的推進,個稅的技術條件將得到保障。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現行個稅稅制在費用扣除方面沒有考慮家庭因素,實行分類徵收,不能根據匯總所得適用累進稅率進行縱向調節。此外勞動所得邊際稅率過高,徵收制度滯後,沒有實行自行申報等,最終難以體現個人所得稅的調節功能。這也成為個稅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
多位財稅人士認為,此次個稅改革方案是對以前改革的一大突破。“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改革方向終於要實施,目前所有的工作就是要論證實施的基礎,以及徵管的稅基有多大範圍。”
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賈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作為財稅配套改革中稅制改革的一項任務,個稅改革涉及很多方面。十幾年來中央文件一直強調要個人所得稅是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徵收方式,但是綜合的事情一直沒做。下一輪要啟動個人所得稅修改工作,一定要把工薪收入之外的其他收入,能綜合的進行綜合歸堆,然後按照超額累進稅率調節機制,對綜合收入進行徵稅,同時給出必要的扣除,只有這樣才算是真正做到綜合與分類結合。
在多個公開場合,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個稅改革的方向是由目前的分類稅制轉向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在對部分所得項目實行綜合計稅的同時,會將納稅人家庭負擔,如贍養人口、按揭貸款等情況計入抵扣因素,以體現稅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