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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稅號”時代如約而來

  • 發佈時間:2015-02-09 09:31:47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特約記者 程喆

  2月3日,《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在國務院法制辦徵求意見截止。這份意見稿指出,未來每個人都將有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稅號”,以後公眾繳社保、買房子、炒股票都將離不開它。

  問題:“稅號”到底是什麼?

  《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明確了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法律地位。意見稿中明確,今後,稅務部門將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公民等納稅人編制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識。

  按照徵求意見稿,國家將為每個人編制一個具有唯一性的稅號,這個稅號終身只有一個。個人稅號,很有可能就是身份證號,或是在身份證號基礎上編制的。而根據我國的社會保險法,身份證號與社會保障號是一樣的,在今年社會保障制度並軌後,每個人都會有一個社會保障號,也就是説每個人都將有一個“三合一”的識別號。

  分析:此舉將有望實現納稅公平

  在不少國家,“個人稅號”的管理模式並不罕見,尤其是在一些發達國家,“個人稅號”的管理模式已經十分成熟。

  例如,在美國,終身不變的稅號隨著一個人的出生同時誕生,它是個人在銀行開戶、合同交易等社會經濟交往活動中的必備資訊。

  對於“個人稅號”作用的期望,首先,它有望將個人的納稅資訊歸集一處,不再碎片化地存在。一切收入與消費行為皆與個人稅號掛鉤,通過個人稅號就能掌握個人交易、收入、財産資訊等。

  其次,在納稅人層面,有助於完善稅制設計的合理性,實現納稅公平。按照我國《個人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以公民20%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標準為例,其比例並不比西方國家低,應該和發達國家基本一致或“更重”才對,但現實卻恰恰相反。

  2013年媒體報道,美國的聯邦所得稅絕大部分由富人繳納,而且他們的稅負不斷攀升。2010年,其餘90%的納稅人僅僅負擔了不到30%的所得稅,47%的美國人分文不交。

  而在我國,上調個稅起徵點後僅有6000萬人免稅,不到個稅人群的10%。這説明,長期以來我國個稅徵收屬於“工資稅”。“工資稅”一旦成為個稅的主流,“富人們”必然會更多地逃避納稅義務。

  後續:也為今後房地産稅和個稅改革做鋪墊

  “個人稅號”還被認為是為今後房地産稅和個稅改革做鋪墊。

  據報道,目前財稅系統已經組織人員進行研究論證,預計今年底會初步形成相關的個稅改革方案。

  此外,房地産稅的立法工作也在加緊推進中,年內有望上會審議。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稱,目前我們個人繳稅絕大多數都是通過代扣代繳完成,單個人幾乎不與稅務機關打交道。

  而未來房地産稅開徵後,需要戶主自己去向稅務機關直接申報,這就需要自然人納稅人的識別號。

  同樣,目前正在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會在對個人所有收入綜合計算的同時,考慮在其支出後給予抵扣額,這也需要個人在年底把全部收入上報稅務機關等。

  所以,為了配合上述兩項稅制改革,此次稅收徵管法建立了對自然人納稅人的稅收徵管制度。

  問題:資訊“大聯通”能否真正實施

  身份證號、個人稅號、社會保障號是否三號合一併非核心問題,真正重要的是其背後的制度和資訊是否深度共通。

  雖然實行個人稅號制有很多積極意義,但推行這一制度卻並不容易,想要實現個稅的“聯通”,與個人納稅有關的《個人所得稅法》《房地産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也要做出相應調整和完善。

  另外,個人稅號的推行,本質上是希望將個人所有收入統一到一個稅號下,方便進行計算和管理。但如果個人的身份資訊、銀行資訊、不動産資訊和股票資訊等都要聯網共用,就要求各部門打通相互之間的壁壘,實現資訊聯通。

  從一直大力推動的住房資訊聯網情況來看,僅僅是住房資訊,實現共用都如此困難,稅號的“大聯通”想必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和住房資訊一樣,其背後牽扯到很多利益關係。

  比如,個人稅號制容易暴露個人偷逃稅和腐敗的問題,有些富人擁有多個身份證號,這就需要清理他們的“小號”。而且,富人的財富來源往往不是工資所得,由於其門路多多,富人可以把較高的企業盈利等收入,通過轉換稅種的方式來減少納稅,如將其變換為繳稅率較低的稅種。

  不僅如此,在民間借貸、外出講學、出租租賃所得等方面,如果獲利者不主動申報,稅務機關很難做到全面監管。所以在實際操作層面,其難度要比想像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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