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確認公務員將調工資 專家稱漲兩三成為宜
- 發佈時間:2015-01-20 06:59:43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昨天,在國新辦就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情況舉行的發佈會上,人社部副部長胡曉義表示,配合這次養老工之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資制度。他公務員工資改革確認,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調整和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的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京華時報記者趙鵬
官方回應
不能以網傳文件為準
此前,據香港文匯報1月18日消息,一份內地公務員加薪方案終於出臺,涉及範圍從辦事員到正國級領導,調整時間自2014年10月開始,因此今年1月起加薪料將同時補發去年四季度薪金。調整方案顯示,最高級別正國級官員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下同),從7020元增至11385元;最低級別的辦事員基本工資,由630元增至1320元。方案還明確,今後公務員工資原則上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
昨天,胡曉義在發佈會上表示自己也注意到這個資訊。他回應稱,配合這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確實要完善工資制度。國務院辦公廳為此轉發了三個實施方案,一是公務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二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的調整,三是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的調整。這個文件已經發到各單位。
“我也看到了網上的文件,但我沒有進行對照,無從評價網上傳的是否真實。但我想説的是,各單位應按照國辦印發的文件執行,不能以網上傳的文件為準。”胡曉義補充道。
專家解讀
1為啥要漲工資?
8年未漲致與物價脫鉤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表示,我國公務員的基本工資自2006年調整過後基本就沒漲過。這説明國家建立工資調查制度,根據工資調查比較的結果,結合國家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物價變動等情況和工資調查情況,適時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政策,在執行方面並沒落到實處。這不但影響政府誠信,更關係到國家的治理體系與成效,引發出亂收費、亂罰款、亂設小金庫,濫發福利獎金等一系列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教授、中國勞動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程延園則表示,由於多年來我國公務員收入水準已經沒有大範圍調整過,從整體來看基本處於停滯狀態,而國家GDP不斷增長,其間衣食住行等各方面的價格使得CPI指數更是一路飆升。物價水準和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準確實都在上升,因此有關部門提高公務員收入的水準,屬於合理做法。
此外給予適當收入待遇以留人,也是人才隊伍建設的原動力。對於作為治國理政者的公務員來説,如果不能吸引來優秀人才,不能留住人才保持相對穩定的公務員隊伍,對於政策落實與經濟社會的建設和發展,都將是不利的。以深圳等發達地區為例,由於當地企業工資水準較高,如果公務員薪酬沒有吸引力,根本無法招錄到合適的人才。
2應漲多少合適?
漲薪或以兩三成為宜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靈認為,給公務員漲工資或稱完善公務員薪酬結構制度會成為與雙軌制並軌緊密相連的一項工程。不過預計有關部門將在財政承受能力和人力成本支出需求間尋找平衡點,公務員工資增長的幅度應該相對有限。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進一步介紹,由於目前我國經濟下行,財稅收入步入中速增長時期,而且在民生和社會建設等多方面還有巨大的支出壓力,因此對於為公務員漲工資的問題,應該採取財政控制總量的方式。同時為了避免造成更多更大的不公平,公務員工資增長比例不宜過高。也就是説,財政對於公務員工資的支出,增幅可以超越個位數,但應以兩成左右為宜,絕對不能增加太多。
程延園表示,公務員漲工資具體來説應該考慮三方面因素,一是要補歷史欠賬,以前因長期未漲在物價和通貨膨脹等方面所受的損失應該加以彌補;二是要考慮未來因素,如未來公務員參加醫保等社保所需的繳費,也要提前計算在內;三是考慮到公務員職業要求高、責任大的特點,為保持其職業吸引力,漲工資的額度應該略高於其今後各項社保的支出額度。她認為,具體來説,公務員群體的漲薪幅度,或以提高兩三成為宜。
專家建議
削減不合理津補貼種類
對於我國公務員薪酬體系的建設,程延園建議應以制度建設為先。不過由於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可能涉及修改一系列規章制度,難度較大且週期較長,因此制度建設的過程不會一蹴而就。
程延園還提出,對於公務員收入問題可以考慮借鑒現在企業最低工資和工資指導線的類似方式,設立各級別公務員收入的高、低限額,採取降高、穩中、提低等方式,防止個別地方借此濫發錢,使公務員收入增長處於合理範疇之內。
更重要的是,目前一些地方種類繁多的津貼補貼是需要砍掉或者縮減、合併一部分的,有關部門可以在這次提高公務員的待遇標準時,進一步規範津貼補貼的名目,要求地方撤銷不合理的津貼補貼。但考慮到各地經濟水準差距較大,可給予地方一定靈活性,允許津貼補貼標準在調整時適當考慮當地經濟發展水準的因素。
工資津補貼比重應換位
不過程延園也明言,從長期來看,形成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改變其不合理的工資結構,建立符合當今社會現狀的工資體系,使基本工資成為大頭,並確立基本工資的定期調整機制,才是真正的解決之道。
程延園認為,首先有關部門應該出臺工資調查制度的實施細則,明確公務員工資正常增長應與GDP、CPI和企業職工工資效益等因素掛鉤。同時對於調查企業的類型和加權佔比等作出明確規定。通過科學的調查數據,為公務員工資增長提供數據支援。
對於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程延園表示,有關部門應該明確這只是公務員收入中的有益補充,更多的屬於公務員薪酬體系中的額外保障和激勵措施。換言之,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應逐步成為公務員收入中的一少部分。此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專題調研組做了《關於公務員法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已經提出,我國公務員工資結構不合理。基本工資佔公務員收入比重僅為三分之一左右,津貼補貼佔比過大,而津貼補貼標準取決於地方財政狀況。更有媒體曾報道,個別地區的公務員津貼種類甚至超過30種,一些地方和部門發放公務員津貼補貼的情況幾乎處於失控狀態。因此從長遠目標來看,公務員的工資與津貼補貼所佔比重是應該換位的。